为切实保障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申报工作有序推进,更好服务企业创新发展需求,2025年8月20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印发《关于延长广东省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第三批认定申报时间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5〕1543号),对第三批高企认定申报关键时间节点进行调整,为相关企业争取更多准备时间。
此次时间调整聚焦企业申报全流程关键环节,核心变化集中在“企业材料提交”与“地市审核推荐”两大阶段。根据通知要求,原本设定的企业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延长至2025年9月5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同步延长至2025年9月26日。这一调整旨在缓解企业在材料准备、数据完善等环节的时间压力,尤其针对部分企业可能面临的知识产权梳理、研发费用归集、科技人员信息核对等复杂工作,提供更充足的缓冲期,确保企业能更全面、规范地完成申报材料填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及材料清单
高新技术企业(高企)认定需同时满足主体资格、技术领域、知识产权、人员结构、研发投入、高新收入、创新能力评价七大核心条件,各项要求及对应材料准备要点如下,企业可对照梳理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资格条件及材料
1、核心要求
-企业申请时须注册成立满1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为准);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分公司等非独立法人主体不可申报)。
2、需准备材料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若企业存在股权变更、名称变更等情况,需补充提供变更登记证明文件。
二、技术领域要求及材料
1、核心要求
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具体涵盖8大领域:
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
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2、需准备材料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主要产品(服务)所属技术领域”专项说明(需明确对应领域的具体子方向,如“电子信息—软件—企业管理软件”);
- 产品(服务)的技术说明书、检测报告或用户使用报告(证明技术与对应领域的关联性)。
三、知识产权要求及材料
1、核心要求
- 权属要求: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知识产权所有权(仅拥有使用权或独占许可权不可用);
- 关联性要求:知识产权需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 类型范围:认可的知识产权包括Ⅰ类(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Ⅱ类(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2、需准备材料
- 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需提供当年缴纳年费的证明);
- 若为受让、受赠或并购获得,需提供知识产权转移证明(如转让合同、备案通知书);
- 知识产权与主要产品(服务)的关联性说明(需结合技术原理,说明知识产权如何支撑产品核心功能)。
四、科技人员要求及材料
1、核心要求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含直接研发人员、技术管理人员等),占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2、需准备材料
- 当年职工总数证明(如社保缴纳清单、工资发放表,需覆盖全年所有月份);
- 科技人员名单及岗位说明(明确每位人员的研发职责,如“负责XX项目算法研发”);
- 科技人员的学历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证明人员在职及专业相关性)。
五、研发费用要求及材料
1、核心要求
总额占比(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不满3年按实际经营时间算):

2、境内占比: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60%。
需准备材料:
1、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近3年财务会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研发费用辅助账(需按项目归集,明确人员费、设备费、材料费等明细);
3、研发项目立项证明(如企业内部立项文件、政府立项批复,若有);
4、境内研发费用证明(如境内供应商发票、境内合作研发合同)。
六、高新收入要求及材料
1、核心要求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指依托核心技术产生的收入,含产品销售收入、技术服务收入等),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60%。
2、需准备材料
1、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按产品/服务类别拆分,注明每项收入对应的核心技术);
2、高新收入的销售合同、发票(需与明细表一一对应,合同中需体现技术相关条款);
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检测报告或用户验收报告(证明产品符合高新领域技术要求)。
七、创新能力评价要求及材料(100分制,需>70分)
创新能力评价分4个维度,总分100分,需得分超过70分方可通过,具体要求及材料如下:
1、知识产权评价(30分)

2、科技成果转化(30分)
- 转化要求:近3年科技成果转化年平均数≥1项(同一成果转化为多个产品,仅计1项),按转化数量分级打分:

- 材料准备:科技成果转化证明(如产品检测报告、用户订单、技术转让合同、样品样机照片等,需对应每一项转化)。
3、财务成长性(20分)
- 评价指标: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各占10分),计算方式如下:
净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
销售收入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收入/第一年销售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第二年销售收入)-1
- 打分标准:按增长率分级(≥35%得10分,≤0%得0分,中间分档递减);
- 材料准备:经鉴证的近3年财务报表(需明确各年末净资产、各年度销售收入)。
4、研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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