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第九届广东专利奖评选
申报期限
2021-12-27截止
具体奖励方式
获得省级奖项
对获得广东专利金奖的单位,每项给予30万元的奖励;
对获得广东专利银奖的单位,每项给予20万元的奖励;
对获得广东专利优秀奖的单位,每项给予10万元的奖励;
对获得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的个人,每人给予10万元的奖励。
获得国家级奖项
人民政府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者中国专利外观设计金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每项100万元的奖励;
对获得中国专利银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每项50万元的奖励;
对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每项30万元的奖励。
具体申报条件
广东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者实施单位;
2、申报专利在开展评选活动通知发文日前一个月,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
3、该专利权有效、稳定,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专利权也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
4、该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5、该专利技术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及环保政策;
6、针对该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7、该专利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者广东专利奖;
8、各申报单位同一技术领域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发明实用新型项目按照国际专利分类法分为机械、光电、材料、电学、通信、化学及医药7个专业组,外观设计单独设组。
广东杰出发明人申报条件
1、申报人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常住的中国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
3、申报人从事技术创新工作。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的候选人;
4、申报人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较高的发明创造能力,并且为获得授权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5、专利已实施或运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具有实质性贡献;
6、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或者发明人资格纠纷;
7、申报人未获得过广东杰出发明人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