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
申报期限
2021-12-17截止
扶持领域
各地应依据《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在生产制造、电信、互联网、公共机构、能源、金融、电子商务等数据中心重点应用领域,选择一批能效水平高、技术先进、管理完善、代表性强的数据中心进行推荐。
具体申报条件
推荐数据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
数据中心所有者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数据中心产权清晰,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近3年(含成立不足3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
具有清晰、完整的物理边界,拥有独立的供配电和符合《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要求的制冷系统,且截至申报日已全系统正式运行持续1年以上;
三
建设和布局符合《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方案〉的通知》要求,且符合所在地建设规划要求及所在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四
未被列入2020年工业节能监察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整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