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政策解读
申报期限
2021年1月25日截止
申报单位
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
申报数量
1、企业、科研院所只能申报1个工程中心。
2、未建有工程中心的高等院校可申报1个。
各个地区奖励
南沙区
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荔湾区
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海珠区
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从化区
新获得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给予200万元奖励。
天河区
按其上年度经核定的R&D投入增量的10%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黄埔区
按认定年度当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的1%给予额外奖励,最高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