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的“今日油条”店铺招牌,对上当时用户量众多的今日头条。可谓是让不少网友津津乐道。
这个商标一出现,正主的“今日头条”对这种蹭他们商标的行为表达了不满和不爽,并提出了诉讼。
当时也有不少网友觉得玩归玩、闹归闹,但“今日油条”的老板实在是太过高调了,才会惹来了这样的一单律师纠纷案。
不管是商标的模样也好,店铺的布置也好。就连宣传用的菜单,我们都能够感受到一股浓浓的“头条风”
就正当我们都以为今日头条会胜诉时,时隔一段时间的审判结局让人颇为意外。
4月18日,“今日头条”诉“今日油条”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结果出炉。
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不构成普通商标侵权,驳回了抖音公司的全部诉求(要求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索赔 200 万元。)
据了解,原告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已提起上诉,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如何初步判定商标是否侵权
一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二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 "行为。
三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
四
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