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干事“鞍前马后”、主席部长派头十足;
学生骨干培训,白天学思政谈感受,晚上翻墙买酒通宵打牌;
聚餐是为了拉拢关系,敬酒要攀交情讲规矩;
办校园活动拿回扣,吃喝公款报销⋯⋯
还记得我在大学学生会的时候,对会长不能叫其名字,必须以“部长、主席”的头衔进行称呼,否则就是不尊重。
人际关系活脱脱地就像“小官场”、“小职场”一样。
近日,有一名公司的员工就因为在“称呼上”没有喊正确,认为这是对领导的不敬,从而被企业开除。
对此,该员工将公司告上了法庭不要求进行赔偿。
今年3月在某公司部门经理的张某被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辞退理由是因为他在与同事微信私聊时,称 53岁的公司女领导李某为 “ 老太太 ”。
原来张某在通过微信与下属小胡私聊安排部门工作时,说了一句:“ 我觉得(腊月)三十很重要,园区还不知道老太太出什么幺蛾子呢,你上班有备无患,现在一切都不好说。”
后来,因为就请假事宜,张某与下属小胡爆发了激烈的冲突,小胡一怒之下竟将一把菜刀架在了张某脖子上,张某冷静处理,并在安全脱身后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对小胡作出了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而在事后,小胡将张某有“老太太”称呼的聊天记录发布到了工作群,从而导致张某被以此理由被辞退。
公司辞退理由
公司根据员工手册的规定制度给出以下理由:
1、同公司员工胡某发生较为严重的语言及肢体冲突,违反了公司《员工手册》中的‘殴打他人或互相殴打’,根据《员工手册》相关规定,应被即时开除,并不获得任何补偿。
2、对公司上级领导使用不当言论及称呼,该行为同样违反《员工手册》中的。
以上两点在公司内外部都造成非常不好的负面影响,给公司商誉造成难以挽回的伤害。对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张某提出仲裁理由
1、被人用刀架着脖子的是自己,自己从来没有进行过还手,全程都是受害者,怎么就成了“殴打他人和与人互殴”?
2、“ 老太太 ” 这个词只是一个中性的表达,是一种基于年龄、性别的客观称呼,其并不存在对公司领导不礼貌的主观故意。
再次,“ 老太太 ” 一词本是在其与小胡单独进行微信聊天时说的,却被小胡恶意报复截图后发到了公司群里,为何要因此追究其本人的责任?还给予其最严厉的惩戒—解除劳动合同!?
张某不服公司的决定提出劳动仲裁,仲裁结果判定公司需要赔偿。
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将纠纷诉至人民法院。
经法院最终认定:
公司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判决公司向张某支付赔偿金两万七千余元。
法院认定
认定一
“老太太”一词无贬低侮辱含义,结合该词所指向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性别、年龄情况,亦不足以认定张某使用 “ 老太太 ” 一词称呼具有不尊敬或侮辱含义。
认定二
使用“老太太”称呼时候,是与下属小胡进行单独沟通,双方谈话的气氛比较宽松、用语比较随意,对此进行处罚显然属于反应过激。
认定三
“老太太”称呼出现于私密的聊天当中,被公开也并不是张某的过失。
认定四
无法证明张某有参与互殴和殴打他人的行径。
企业想要辞退一个人并不给予赔偿,他们的小心思是藏不住的!
企业找了两个张某违反员工手册的理由去进行辞退,但很明显在法律上都难以站稳脚跟。
企业的规章制度跟国家规定的劳动法所产生的冲突和矛盾依旧是个长久不衰的问题。
这也是在员工想要采取劳动仲裁手段的时候,所产生疑问和争议的地方,对此十分欢迎各位能够相邀一起进行讨论,保障好自己作为劳动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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