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2022年佛山市科技创新券
申报期限
2022-09-16截止
具体扶持方式
一
2022年佛山市科技创新券用于兑付在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所发生的符合创新券服务内容的费用。
二
企业向在市科技局备案的科技服务机构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国家和省实验室、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科技数据中心、拥有第三方资质并通过国家认证备案的检验检测机构等免备案机构购买相关科技服务可申请佛山市科技创新券。每家企业每年申请创新券总额度不超过20万元,兑付额度不高于实际发生金额的50%。
三
为规范管理创新券兑换工作,自2022年起,用于申请科技创新券的科技创新服务项目合同须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作为创新券兑付的必要佐证材料。
申报企业需保证材料真实性,如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追回已发放的资金,并将企业列入科技诚信黑名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具体扶持方式
在我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技术创新、研究开发等活动,有研发经费投入,从业人员500人以下且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并同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一)科技主管部门、高新区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省或市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
(二)国家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
(三)经科技部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四)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
(五)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科技创新企业;
(六)建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
(七)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个或实用新型专利3个以上的企业;
(八)获得国家级或省级新品种认定的企业;
(九)佛山高新区火炬纳统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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