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扶持办法实施细则
有效期限
有效期至2026年9月13日。
具体细则奖励
行业引领
1、对获批五星购物中心的,按照项目投资额的10%给予运营方最高50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2、对中国连锁百强企业运营的新建购物中心,营业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且开业后正常营业1年以上的,给予运营方5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3、支持在本区新建优质购物中心。对开业后正常营业1年以上且开业率90%以上的,营业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上、8万平方米以上的,分别给予运营方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4、支持在本区建设新零售生活超市。对新开设的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5000平方米以上、1万平方米以上,开业后正常营业1年以上的,分别给予运营方30万元、60万元、9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转型升级
1、支持现有购物中心优化升级。对改造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政策有效期内择优遴选不超过5家购物中心,按照改造投资额的30%给予项目运营方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2、对创建绿色商场并获得国家级绿色商场称号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3、支持新建或改造示范特色商业街区。对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统一经营管理和招商运营,实际投资额1500万元以上的,政策有效期内择优遴选不超过3条商业街,按照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项目运营方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4、 支持其他载体进行商业化改造。对依据相关规定改造后新增商业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政策有效期内择优遴选不超过2个项目,按照改造投资额的30%给予项目运营方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品牌首店
1、支持引进国外知名品牌首店。对在本区开设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广州首店的国外知名品牌的企业,对其开设首店的项目投资总额超过100万元的,按照该店项目投资总额的30%,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2、支持引进本土知名品牌首店。对在本区开设中国(内地)首店、广州首店的本土知名品牌企业,对其开设首店的项目投资总额超过50万元的,按照该店项目投资总额的30%,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3、 支持引进免税店。对在本区开设免税店的企业,按照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4、 支持引进体验店。对在本区开设科技品牌或独角兽企业体验店的,对其开设体验店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以上,且项目投资总额超过200万元的,按照该店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5、对成功引进本章国外知名品牌首店、免税店、本土知名品牌首店、体验店、中华老字号的企业,按照每引进1家名店分别给予50万元、50万元、25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
品牌宣传
1、支持在本区举办国内外知名品牌发布活动。按照场租和展场搭建费用总额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2、支持在本区举办全国性商业发展论坛、省级以上商业行业协会年会。按照场租和展场搭建费用总额的30%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3、支持在本区举办省市主导的直播节、购物节、美食节、时尚大会等活动及对应分会场活动,上述活动开展了夜购、夜食或夜秀促销活动的,按照场租和展场搭建费用总额的30%给予活动承办单位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多元住餐
1、对在政策有效期内新建且达到《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2010》中五星级、四星级标准的高端酒店,分别给予其5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2、对在政策有效期内,进行重新装修且装修成本2500万元以上的酒店,按其装修成本1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3、对在本区新建且正式营业的住宿、餐饮连锁品牌首店,按其投资总额30%,分别给予最高15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4、第三十二条 鼓励高端餐饮品牌在本区设店经营,按其单个门店装修成本3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扶持。
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支持城市更新项目参照新加坡经验建设便民社区商业中心。对开业后正常营业1年以上且开业率90%以上,计容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3万平方米以上的便民社区商业中心,政策有效期内择优遴选不超过10家,按照项目投资额的30%,分别给予运营方最高500万元、8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