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政策
瞪羚企业&瞪羚培育企业
解读内容
申报条件&申报好处
申报条件
瞪羚企业
申报条件(三选一):
1、瞪羚企业企业基期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且近三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0%,且截止年正增长
2、企业成立时间距截止年不超过5年,截止年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且正增长。
3、企业成立时间距截止年不超过10年,截止年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且正增长。
瞪羚培育企业
1、企业基期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且近三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0%,且截止年正增长
2、企业截止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高于50%
3、企业成立时间距截止年不超过5年,且A轮前累计获得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专业投资机构投资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瞪羚企业认定奖励
企业认定奖励
本办法实施后,首次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连续两年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连续三年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
研发创新支持
对认定的瞪羚企业,按照企业获得认定当年的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20%给予额外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股权投资奖励
对于认定的瞪羚企业,在认定当年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的,给予企业获得投资额10%的补贴,最高100万元封顶。
瞪羚培育企业认定奖励
研发创新支持
按照企业获得认定当年的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给予额外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股权投资奖励
在认定当年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的,给予企业获得投资额10%的补贴,最高100万元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