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广州凯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一站式服务

咨询补贴热线

19830704689

新闻动态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申报工作」11月底截止,2021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
来源: | 作者:广州凯东知识产权官网 | 发布时间: 2021-11-12 | 792 次浏览 | 分享到:



项目内容

关于开展2021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


申报期限

2021-11-30截止


具体扶持方式


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加大对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支持力度,从政策、资金、资源配套等多方面扶持示范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示范街道(乡镇)建设,加快示范基地产业集聚和应用试点。


加大对示范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的宣传推介力度,利用相关部门官网、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召开发布会、行业论坛等形式,扩大试点示范工作及其标准的影响力。


扶持方式

企业类

深化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5G、区块链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健康养老融合创新应用,围绕健康监测、安全监控、养老照护、康复辅助、心理慰藉等重点方向,培育一批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商业模式成熟的试点示范企业,提供面向典型应用场景的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


园区类

围绕智慧健康养老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模式创新等,


吸纳智慧健康养老产业链上下游,打造产业集聚度高、发展特色鲜明、创新能力突出、配套服务完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的试点示范园区,孵化支持企业发展,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提升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的协同创新能力和产业化能力。


街道(乡镇)类

围绕应用场景,强化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5G、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应用,满足老年人多层次、个性化的健康养老需求,支持建设一批社会参与广泛,应用效果明显的试点示范街道(乡镇),丰富服务种类,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深化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落地,打造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服务模式。


基地类

围绕应用场景,结合当地特色优势,统筹所辖资源,创建一批产业基础雄厚、区域特色鲜明的试点示范基地,提升科技对健康养老的支撑能力,吸引智慧健康养老市场参与主体,推动各行业与智慧健康养老跨界融合与创新,积极拓展智慧健康养老市场空间,深化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应用,推进典型应用场景落地,加强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具体申报条件

企业类

申报主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企业,工商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3 年内未发生违法事件以及影响恶劣的社会事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不少于2个落地项目,以及清晰的商业推广模式和盈利模式。企业类型包括产品企业、平台运营企业、机构运营企业、服务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产品企业


2020年度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研发投入占总收入占比不少于4%、知识产权数量不少于10项;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或创新能力。


2、平台运营企业


2020年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 800万元,其中市场化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 10%;平均月订单量不少于10万单、用户数量不少于50万户、应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种类不少于10种;应具有较强的平台开发/ 维护能力、供应链整合能力及服务运营能力。


3、机构运营企业


2020年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 800 万元,床位数不少于 300 张,应用智能健康养老产品种类不少于 5 种;应建有信息化系统,以优化服务流程以及加强服务管理。


4、服务企业


2020年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


800万元,用户数不少于 1 万户;应建有服务信息平台,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并建有服务规范及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机制。


园区类

申报主体为技术开发产业园、创客空间、众创空间、孵化园等产业聚集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园区所在地政府高度重视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创建积极性高,并已将该园区列为政府重点建设或支持项目。


2、园区社会效益显著,在依法纳税、吸纳就业、促进创业、创新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等方面表现良好。


3、园区具备一定产业规模,已集聚不少于20家现从事智慧健康养老领域的企业,或2020年新落地智慧健康养老企业不少于3家。


4、园区内智慧健康养老营业收入占园区营业收入的占比不少于 50%。


5、建有完善的专业人才引进机制。


6、园区内至少申报或具有 1 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企业。


7、3年内未发生违法事件以及影响恶劣的社会事件,园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街道(乡镇)类

示范街道(乡镇)以街道或乡镇为申报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已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的资金,其中信息化和智能终端产品投入不少于200万。


2、建设形成具有特色服务内容、贴近地区发展实际的智


慧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应用不少于5种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提供不少于5种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为不少于10000人提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


3、应围绕不少于4个典型应用场景开展应用试点示范建设,其中须有医养结合场景。


4、具备良好的信息化基础,通过线上线下服务模式为辖


区居民提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及管理效率。


5、对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企业建立考核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