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如今越来越重要,“十三五”时期,珠海获批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专利申请量达134712件,专利授权量达82322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2450件;到2020年底,有效发明专利量19003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93.90件。
当前的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要求珠海加快构建新时代知识产权制度,构建科学化、现代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
对此,前段时间,粤港澳大湾区也发布了新政策宣布: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高地!
《意见稿》提出,珠海到2025年打造成创造能力突出、保护体系完备、运用效益领先、公共服务一流的“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知识产权强市;高标准建设中国(珠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进知识产权创造支撑高精尖产业发展,引领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发展;大幅提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可及性和服务便利度,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工作。
另外,还提出5大重点任务:
1、全面深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
2、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
3、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水平
4、系统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5、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高地。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近日印发《珠海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资助详细内容
发明专利奖励
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及个人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奖励不超过1700元。
在中国香港取得标准专利和原授标准专利、在中国澳门和在中国台湾地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按照国内发明专利奖励标准办理;
在美国、日本、欧洲国家或欧盟获得授权的每件奖励不超过2万元,在其他国家获得授权的每件奖励不超过1万元。
同一项发明创造在2个以上国家或政府间组织授予专利权的,同一年内,最多按2个国家或政府间组织奖励。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
知识产权贯标
对上一年首次获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本市企业或在本市获得《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高校院所,在认证通过年度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达3件以上且截止申报时贯标认证证书状态为有效的,给予每家最高3万元奖励,具体数额由各区按照认证单位所开具的认证费发票金额审核确定。
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对新认定的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按以下标准奖励:对经市知识产权部门新认定的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每家3万元奖励;
对经省知识产权局新认定的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对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分别给予每家5万元、10万元奖励。
专利奖配套奖励
专利奖配套奖励方面,获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并在本市实施的专利项目,第一专利权人为本市单位或珠海居民的,对第一专利权人按省政府授予奖金的60%给予配套奖励;
获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并在本市实施的专利项目,第一专利权人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的,对第一专利权人按省政府授予奖金的60%给予配套奖励。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贴资金用于补贴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商业银行贷款所产生的利息及评估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以组合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只计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部分;
组合贷款中无法计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的,不予资助。申报人通过质押知识产权获得商业银行贷款的,最高按实际支出贷款利息及评估费、担保费及保险费等费用的50%给予资助。单个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年度内申请补贴资金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知识产权保险
对珠海市注册企业,购买了除知识产权相关职业责任保险外的知识产权财产保险、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保险、知识产权信用保证保险等知识产权相关保险的,按保费50%补贴。当年对上一年的相应保费进行补贴,以保险公司开具的发票日期为准。单个企业每年补助累计不超过10万元。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对上一年在珠海市注册的新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且该机构上一年完成本市发明专利代理20件以上,专利电子申请率达100%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在珠海市注册的企业或代理机构成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总公司的,一次性资助20万元。
专利资助
《办法》增加了高价值品牌和地理标志的资助内容。高质量品牌奖励方面,获得以下商标权利的权利人可以申请奖励:首次获得国内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的,按4万元/件给予一次性奖励;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并保护的驰名商标,给予一次性80万元奖励;首次被纳入《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规范》的,按4万元/件给予一次性奖励,原则上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万元。
地理标志奖励
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成功的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给予一次性4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