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关于2021年下半年集中受理科技项目配套资助(后补助)的通知
申报期限
2021年10月25日截止
具体内容
1、科技项目配套资助(后补助)
2、研发机构奖励资助
3、上级科技奖励配套资助
申请科技项目配套资助(后补助)
资助标准
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部门立项资助的各类科技项目采用后补助的方式予以配套。对国家级科技项目,给予100%的资金配套,最高500万元;对省级科技项目,给予70%的资金配套,最高 300万元;对市级科技项目,给予50%的资金配套,最高100万元。
申请条件
1、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高科技企业或机构。
2、2016年3月14日后国家、省、市立项资助的各类科技项目,首笔补助资金到达企业账户且于 2020年2月16日之后通过上级验收的项目。
申请研发机构奖励资助
资助标准
对经国家部门单独或联合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给予300万元扶持。
申请条件
1、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高科技企业或机构。若被扶持企业违反承诺,将追回已经发放的扶持金;
2、2020年2月16日后获得国家认定的研发机构。
申请上级科技奖励配套资助
资助标准
对国家级奖励,给予100%的配套奖励,最高500万元;对省级奖励,给予70%的配套奖励,最高300万元;对市级奖励,给予50%的配套奖励,最高100万元。
申请条件
1、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高科技企业或机构。
2、获得科学技术奖、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励,且上级资金已到达企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