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
申报时间
近期即将开始申报
认定范围
广东省制造业、建筑业、商贸流通业、信息服务业、物流业。
扶持方式
1、可申请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专项资金:200万元。
2、成功认定两年后可以申请国家级的企业技术中心。
3、建筑类企业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后,有资格申请特级资质。
4、企业申请政府项目时可获得评审加分,在企业申请上市、部分行业招投标时有加分。
5、企业IPO上市时获得政策性加分。
申报条件
一
企业在广东省境内(不含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
二
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
三
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运作管理规范,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明确,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渠道。
四
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五
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以及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六
企业两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况:一是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二是涉嫌税收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三是走私及其他严重违反进出口监管规定的行为。
七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4项指标不低于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