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黄埔区关于提交申报2020年度第一批商贸业企业成长壮大奖兑现相关材料的通知
申报期限
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9月2日
具体扶持方式
对符合以下规定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和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按其当年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最高300万元。
批发业企业
当年营业收入30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5%以上的;或者当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7.5%以上的,按其当年营业收入的0.05%给予奖励。
零售业企业
当年营业收入30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5%以上的;或者当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7.5%以上的,按其当年营业收入的0.5%给予奖励。
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
当年营业收入12亿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的;当年营业收入7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当年营业收入4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5%以上的;当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按其当年营业收入的1%给予奖励。
具体申报条件
一
从事批发和零售业(51、52)、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
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具体指: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4、6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1、7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80、81、82);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6、87、88、89、90);
二
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现代服务业企业;
三
已登记在册的规模以下企业首次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的,入统当年不享受本条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