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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项目」下半部分:2021“人才10条”2.0版申报工作(后8项)
来源: | 作者:广州凯东知识产权官网 | 发布时间: 2021-07-26 | 802 次浏览 | 分享到:



项目内容

第二部分:2021年“人才10条”2.0版有关项目申报工作(后8项)

适用区域

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

项目类别

创业类与创新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遴选、创业英才、高端人才服务机构、新入户奖励、培训补贴、技能提升奖励、竞赛奖励、引进奖励、技能人才培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高技能人才引才奖励、产教融合示范区(基地)运营经费补贴、医疗团队引进、医学领军人才配套奖励、儿科医护人员住房补贴等项目。


技能人才培训平台

申报时间

2021年9月20日至10月22日


相关待遇

认定后,给予10万元建设资助。考核合格后,给予每年5万元运营补贴。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技能人才培训平台资格。由区财政出资或投入建设经费的企业、机构及平台不予以奖励支持。


申报条件

认定技能人才培训平台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符合建设、安全标准,场地面积一般不少于300平方米,具备与先进生产工艺水平匹配的实训设施设备、一次性容纳实训学员50人以上的室内培训场地;


(二)在本领域具备较强的专业优势和实训能力,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制度,上年度培训规模不少于500人次;


(三)每个培训工种配备不少于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具备相应工种(专业)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无职业培训、用工管理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记录。


技能大师工作室

申报时间

2021年9月20日至10月22日


相关待遇

认定后,给予10万元建设资助。考核合格后,给予5万元运营补贴。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技能大师工作室资格。由区财政出资或投入建设经费的企业、机构及平台不予以奖励支持。


申报条件

认定技能大师工作室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必要条件

1、拥有不少于3人的技能人才团队,有明确的技术带头人和技术项目,有完备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分工;


2、技术带头人为技师、高级技师或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人才,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起带头作用;


3、具备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技艺传授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经费等。


(二)补充条件(满足任一均可)

1、在创新创优方面,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取得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利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用于实际生产与经营,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开发研制或创作有价值的新产品、新作品、新工艺等;


2、在技术攻关方面,在科研、生产中攻克技术难关;对技术难题进行技术会诊,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和使用上取得突破;


3、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使科技发明、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并有较高的实用价值;


4、在授艺带徒方面,在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产生辐射效应,取得明显成果;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


5、在传统工艺传承方面,积极挖掘传统工艺,大力进行传承、宣传等,或在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取得实效。


以上5方面,具备任一方面条件均可申报。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


相关待遇

(一)给予学徒每人每年4000-8500元的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培训职业等级、耗材情况等确定,并根据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进行调整。补贴期限按照培养方案明确的培养期限确定,最长不超过3年。对按规定列入企业紧缺急需职业目录且培训级别在中级工以上的培训项目,可在学徒培训补贴标准各同等档次最高上浮30%。


(二)通过备案审核被列入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计划的企业可按相应补贴标准的20%申请预支补贴资金。


申报条件

(一)备案申报

1、符合本区发展需要的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具备完善的职工培训制度,企业职工待遇与技能挂钩;


2、学徒培训对象为与本区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技能岗位人员,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


3、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


4、企业合作的培训机构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设立、办学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且年检合格,具备与企业技能岗位培训能力相适应的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


5、开展学徒培训前,应与参加培训人员、培训机构分别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培训项目、培训任务、考核评价内容、明确培训中途离职的约束机制;


6、培训任务由企业主导确定,由企业和培训机构分别承担。培养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和职业素养,特别是工匠精神的培育。采用集中培训和岗位训练结合的方式,学时数量由企业根据实际,企校协商确定,总学时不少于400学时/年。定期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培训课表;


7、对申报备案的材料真实性、严格遵守培训管理制度、严格按计划开展培训作出承诺;


8、对已参加新型学徒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不得再参加同职业、同一等级的学徒培训;


9、对已申领或列入一次性特别培训补助的困难企业培训计划,不得再申报当年度新型学徒培训项目。


高技能人才引才奖励

申报时间

每季度首月(即1月、4月、7月、10月)1-20日提出申请。


相关待遇

每成功引进或输送1名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引才奖励,同一机构每年补贴最高10万元。不同引进或输送单位就同一技能人才同时申请奖励的,以先申请的为准。由区财政出资或投入建设经费的企业、机构及平台不予以奖励支持。


申报条件

申请本奖励的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为区内、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其中,职业院校输送的高技能人才为本校应届毕业生;


(二)所引进或输送的高技能人才为首次在本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且在同一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少于3个月;


(三)须在引进或输送的高技能人才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且申请时引进或输送的高技能人才社会保险关系仍在该用人单位。


产教融合示范区运营经费补贴

申报时间

首次获得认定的,应在6个月内提出申请。


相关待遇

对经本区推荐成为国家、省、市产教融合示范区的,每年给予符合条件的运营主体最高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运营经费补贴,补贴期3年。


申报条件

申请本补贴的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经本区主管部门、广州市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认定;


(二)已运营1年以上,且累计投入建设经费不少于500万元,场地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


(三)能有效整合各类职业院校、培训学校、企业资源开展人才培养,并已组建不少于50人的“产教融合示范区专家人才库”。


卫生医学领军人才配套资助

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


相关待遇

按市级资助的100%配套,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和每月3000元工作补贴,其中工作补贴期限3年。考核合格后,安家补贴按4:3:3比例分年度发放,于符合条件的第一、三、五年发放,工作补贴按3年等额发放。


申报条件

2020年5月17日后依照《广州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入选广州市卫生高层次人才并引进到区属公立医院工作纳入本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人才。


儿科医护人员租房补贴

申报时间

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13日


相关待遇

分别按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5万元、硕士研究生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0万元、全日制本科生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万元的标准给予租房补贴,分3年等额发放。学历和职称与前述不一致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补贴。


申报条件

2020年5月17日后引进到区属公立医院工作并纳入本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从事儿科医疗、护理等工作的人才。儿科医护人员应与工作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协议。


卫生医疗团队

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


相关待遇

给予最高300万元经费支持,由团队自主制定经费分配方案,可用于团队建设的科研、学科及人才经费资助,按4:3:3比例分年度发放,分别在引进后的第一、三、五年发放。


申报条件

1、符合本区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能提升医疗技术水平,且产生重大社会效益的团队。


2、团队应由1名带头人及不少于3名成员组成,应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背景,专业结构合理。


3、引进后在区属公立医院服务不少于5年。


4、团队带头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较强的团队领导力,良好的医风医德,在专业领域有较高造诣,学术水平得到同行认可,所在学科在国内或省市有明显发展优势。


5、团队成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较深厚的专业理论、实践技能及发展潜力。


6、团队成员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原则上分别不超过40周岁、45周岁、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申请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