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2022年度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申报指南
申报时间
2021年7月19日至8月15日
扶持方式
按比例进行资金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一
按照事前资助、分期拨付方式,纸质合同签订后拨付支持经费的60%,通过项目实施关键节点考核的,拨付立项资金的40%。
二
2022年度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一代信息技术“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强度为500—2000万元/项。每个项目仅支持1项。
三
2022年度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人工智能“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支持强度为500—1000万元/项。每个项目仅支持1项。
四
2022年度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材料”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支持强度为4000万元/项。每个项目仅支持1项。
五
2022年度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能源”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支持强度为500—1000万元/项。每个项目仅支持1项。
六
2022年度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支持强度为500—1000万元/项。每个项目仅支持1项。
七
2022年度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健康医疗”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支持强度为500万元/项。每个项目仅支持1项。
申报条件
一
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在广州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或为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高校之一,至少1家广州企事业单位作为参与单位。
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在广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经营场所,以该分支机构的名义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一年(含)以上,且在广州地区纳入规模企业统计申报。
二
申报单位及其合作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鼓励港澳地区高校院所与广州市企事业单位合作申报。
三
项目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除两院院士外,年龄不超过60周岁,项目实施期内在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
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过去5年内无相关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