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辛苦研发的技术,离职后想用来创业,却收到老东家的律师函,被告知专利归公司所有。这不是假设,而是安徽美亚光电离职员工的真实遭遇。这场历时6年的官司,最终以员工方赔偿1.98亿元、公司沦为失信被执行人收场,一场创业梦就此破碎。
技术人到底该如何厘清专利归属?答案就藏在《专利法》第6条中。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大认知误区,步步都是坑
很多技术人员自以为找到了规避风险的“安全区”,实则一步步踩进法律的深坑。这些误区的背后,都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判例。
误区一:离职1年后申请专利就万事大吉
不少人觉得,只要熬过离职后的一年期限再申请专利,就与原公司无关。但法律的判断关键,不是专利申请日,而是技术方案的实际形成日。
浙江某控股诉张某案就是典型案例。张某2016年5月离职,2017年7月申请专利,从时间上看已超一年。但法院查明,2017年5月,也就是他离职后的第11个月,专利代理机构就已和他沟通技术方案。最终,该专利被判定为职务发明。
代理机构的沟通记录、技术交底书的日期,都可能成为指向侵权的证据。
误区二:没直接参与项目就没关系
很多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只要没直接负责某研发项目,相关专利就和自己无关。但最高法明确,即使没有直接参与,通过协作项目、邮件往来等接触相关技术信息,也可能被认定为职务发明。
高某某案中,他在原单位负责“蓄电池装置”,涉案专利却是“动力电池加热”。他认为二者分属不同领域,可法院判定,两项技术同属汽车电池温控领域,原理相通。加上高某某通过大量邮件接触过相关技术信息,最终该专利被认定为职务发明。
公司内部的技术讨论、协作邮件、会议纪要,都是潜在的证据链。
误区三:换个技术方向就安全了
还有人觉得,只要换个产品赛道、调整技术应用场景,就能脱离原公司的技术范畴。但法院判断的核心,是底层技术逻辑,而非表面的产品差异。
就像蓄电池和动力电池,一个低压一个高压,产品看似不同,但技术原理相通,依然会被认定为“相关技术”。法官关注的,是你在原公司接触过的技术,与新项目是否存在底层关联。
专利归属的核心判定规则
《专利法》第6条清晰划分了专利归属的三种情况,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合同约定,三者优先级依次递增。
情况一:职务发明,专利归公司
只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发明就属于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公司所有。
1. 执行本单位任务这包括公司分配的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以及离职一年内完成的与原工作相关的技术方案。比如医药公司研发工程师,按公司计划研发新药制备工艺,就属于这类情况。
2. 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物质技术条件涵盖公司的资金、设备、原材料、未公开的技术资料等。机械工程师用公司的CAD软件、3D打印机设计新型门锁,专利权大概率归公司。
情况二:非职务发明,专利归个人
非职务发明是职务发明的反向界定,需同时满足多个条件。该发明不是本职工作内容,没有占用公司核心资源,不是公司分配的任务,或是离职一年后完成的与原工作无关的技术。
比如软件工程师在家用个人电脑设计智能水杯,未使用公司任何技术资料,这项发明就属于非职务发明,专利权归个人。需要注意的是,非职务发明的举证责任在个人,要提前留存好独立购买设备的发票、研发时间记录、技术方案形成过程等证据。
情况三:合同约定,优先划定归属
当单位和发明人签订合同,明确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时,优先按照合同执行。这为特殊合作模式提供了灵活空间。
技术顾问可与公司约定专利归自己、公司享有优先使用权;退休返聘人员能明确职务发明的奖励比例;合作开发双方可约定专利权共有、收益五五分成。
合同必须写清工作性质、成果归属、奖励方式,避免因约定模糊引发纠纷。
给技术人的避坑指南
创新不易,别让专利纠纷毁掉心血。记住这三条实用建议,提前规避风险。
1. 入职时盯紧劳动合同仔细查看劳动合同中关于职务发明的条款,明确发明范围、奖励标准、离职限制。若条款过于苛刻,可与公司协商修改,避免签字后陷入被动。
2. 离职创业要彻底切割离职时交还所有工作电脑和技术资料,离职后至少1年内不触碰原公司技术领域。创业项目的技术方案尽量在离职1年后形成,并留存好时间证据。申请专利前,务必咨询专业律师。
3. 合作开发要白纸黑字作为技术顾问、兼职研发人员参与项目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工作性质、专利归属、奖励报酬支付方式。可参考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示范文本,或找律师起草合同。
专利归属的判定,从来不是“谁做的归谁”那么简单。1.98亿的天价赔偿案,是给所有技术创新者敲响的警钟。厘清规则、留存证据、提前约定,才能让自己的创新之路走得更稳。需要处理专利事宜,可联系凯东张工:18922436484(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