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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造业加速向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的浪潮中,国家与地方政府正通过真金白银的政策礼包助力企业升级。绿色工厂、制造业单项冠军、技改工程、首台套装备、智能工厂这五大核心项目已形成覆盖全产业链的支持体系,最高单项目奖励可达千万元级别。
一、绿色工厂
1、广州市:对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2、黄埔区: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对纳入国家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100万元。
3、南沙区:对纳入国家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纳入国家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4、可提高绿色示范企业形象、知名度和影响力,有助于提升企业对绿色制造的管理水平,实现绿色和可持续发展。
5、入选国家绿色工厂并获得绿色工厂牌照,可作为企业环保的保护伞,享受环保免检等好处。
二、制造业单项冠军
1、广东省:珠三角地区每家企业一次性奖补12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企业一次性奖补150 万元。
2、广州市:引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拥有独立法人研发机构的高新技术企业、中国互联网企业100 强、中国软件百强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城中村改造合作企业引入及退出指引中要求承诺引入的指定系列榜单企业(或机构),或上述企业的控股项目的,按其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金额的 6% 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150万元。
3、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对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扶持。对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扶持。如在本办法有效期内,培育企业成长为示范企业,则按差额补足的方式给予扶持共500万元。对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给予500万元一次性扶持。
4、荔湾区:对首次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每个“单项冠军”产品再奖励20万元。
5、南沙区:对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每项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获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获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其中已获得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奖励的,给予差额奖励。
6、增城区: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7、天河区:天河区:对工业企业成功申报国家级“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8、海珠区:对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政策有效期内达到多个奖励档次的,以补差额的方式按最高档给予奖励。
9、白云区:属于全球独角兽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境内外主流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企业的,最高扶持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10、从化区:对首次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支持;对首次获得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支持。
三、技术改造项目
1、设备投资补贴
企业年度设备和软件投资不低于 5000 万元的,按投资额的 15% 给予最高 1000 万元奖补。例如,驻马店市明确要求企业年度投资门槛为 5000 万元,补贴比例 15%,直接对应最高 1000 万元奖励。部分地区(如武汉)对智能化改造项目进一步放宽条件,设备投资 500 万元以上即可按 8% 补贴,最高可达 1000 万元。
2、贷款贴息支持
纳入设备更新再贷款项目清单的企业,年度投资超过 500 万元的,可享受不超过 2 年的贴息,单个企业年度贴息最高 1000 万元。例如,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进行技改,若年投资 5000 万元、贷款利率 4%,每年可获贴息 200 万元,两年累计 400 万元。
3、融资租赁补贴
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实施技改的企业,按融资租赁合同额的 2% 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最高 200 万元。若企业融资 1 亿元进行设备更新,每年可获 200 万元补贴,两年累计 400 万元。
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
1、国家级首台套奖励
- 销售奖励:按销售额的 10% 给予最高 500 万元奖励(如驻马店、浙江等地)。例如,某企业首台套设备销售额 5000 万元,可获 500 万元奖励。
- 试点示范项目:海南等地对首台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按总投资的 30% 给予最高 1000 万元奖励。若项目总投资 3000 万元,可获 900 万元补贴。
2、省级首台套奖励
- 销售奖励:按销售额的 5% 给予最高 500 万元奖励(如驻马店)。
- 保费补贴:投保首台套综合险的企业,按保费的 80% 给予补贴,最高 300 万元(如黑龙江、海南)。
3、市级首台套奖励
成都等地对市级首台套产品按销售额分段奖励,最高 500 万元;服务重大战略的项目可 “一事一议” 突破上限。例如,某企业市级首台套销售额 2 亿元,可获奖励 = 100 万 ×10% + 400 万 ×5% + 1500 万 ×4% + 1.8 亿 ×2% = 440 万元。
五、智能工厂项目
1、东莞市:发布《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工厂项目实施细则》,对认定的智能工厂给予最高 1000 万元奖励,智能车间按设备投入 25% 资助(最高 500 万元)。
2、佛山市:实施《佛山市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认定及奖励办法》,一级示范工厂奖励 2000 万元,二级 1500 万元,三级 1000 万元。
3、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组织卓越级智能工厂评审认定和宣传推广。
4、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应加强对智能工厂的分级指导和监督,鼓励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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