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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许可与专利转让有什么区别?
来源: | 作者:广州凯东知识产权官网 | 发布时间: 2025-05-07 | 6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专利许可与专利转让是两种不同的专利权利处置方式,核心区别在于所有权的转移与否。


一、所有权归属的不同


1、专利许可

专利权仍归原权利人(许可方)所有,被许可方仅获得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权(如生产、销售)。

类似于“租房”:你租用房屋,但房东仍是产权人。


2、专利转让

专利权完全转移给受让方,原权利人不再拥有任何专利权利。

类似于“卖房”:产权彻底转移给买家。


二、权利范围不同


1、专利许可

- 独占许可(仅被许可方可用,连许可方自己也不能用);

- 排他许可(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可用,排除第三方);

- 普通许可(许可方可授权多方使用)。

-许可类型灵活,可以是:

被许可方通常无权再许可他人(除非合同特殊约定)。


2、专利转让

受让方获得专利的全部权利(包括使用权、许可权、转让权等),成为新权利人。


三、时间限制


1、专利许可

一般为有限期限(如5年、10年),到期后权利自动回归许可方。

许可期限不可超过专利有效期(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5年)。


2、专利转让

永久性转移,受让方在专利剩余有效期内完全持有权利。


四、费用支付方式


1、专利许可

费用形式多样:一次性支付、分期付款、按销售额提成等。

许可方可通过长期许可持续获利。


2、专利转让

通常为一次性买断,价格一般高于许可费用。


五、后续管理责任


1、专利许可

许可方需继续承担专利年费缴纳、侵权维权等义务(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2、专利转让

受让方承担专利维护责任(如年费、应对无效宣告等)。


五、法律程序


1、专利许可

通常需签订书面合同,备案非强制(但对抗第三人需备案)。

程序相对简单,灵活性高。


2、专利转让

必须向专利局办理登记手续,否则转让无效。

程序更严格,需提交著录项目变更请求。


七、适用场景


1、专利许可

专利权人希望保留所有权,但通过授权扩大市场或获取收益。

例:医药公司许可多家企业生产专利药品。


2、专利转让

专利权人希望快速变现、剥离非核心资产,或无力维持专利。

例:初创公司将专利卖给大企业换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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