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 “制造业立市” 战略,推动广州市现代高端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2025 年 4 月 17 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正式发布《2025 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奖励)申报指南》,围绕首台(套)装备研制与自主创新装备产业化,释放财政专项资金引导效能,为本地装备制造企业注入创新动力。
本次资金重点支持两大方向:一是符合《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3 年版)》的首台(套)装备,即国内或省内首次研制成功、技术性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的装备产品;二是自主创新装备的产业化项目,旨在推动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提升装备制造业的国产化替代能力。通过资金奖励,政策将加速突破关键领域 “卡脖子” 技术,促进创新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一、申报流程:全线上操作,明确时间节点
本次申报采用 “企业线上提交 — 区局初审推荐 — 市局评审公示” 的全流程数字化管理,依托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企业申报阶段(4 月 21 日 - 6 月 25 日)
1、注册登录:首次使用系统的企业需在 “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完成法人注册,已有账号可直接登录,创建项目申报人账号后填报信息;
2、材料提交:6 月 13 日 16:00 前完成首次线上提交,若材料被退回修改,需在 6 月 25 日 16:00 前完成补正,逾期将不予受理;
3、审核流程:企业管理员需先审核申报内容,再提交至区主管部门,确保材料真实性、完整性。
(二)区局初审推荐阶段(6 月 13 日 - 6 月 27 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需在 6 月 25 日 18:00 前完成材料完整性、符合性审核,对需修改的项目及时退回企业;6 月 27 日前,将盖章推荐文件及汇总表通过系统上传,并正式行文报送市工信局。
二、支持方向与申报条件
奖励类型 | 奖励范围 | 奖补比例 | 年度上限 |
首台(套)奖励 | 首台(套)产品及首批次部件 | 售价的 30%(成套≤500 万元 / 套) | 同一企业累计≤1000 万元 |
自主创新奖励 | 前 20 台(套 / 批次)产品,有效期 3 年 | 销售额的 30% | 同一企业累计≤1000 万元 |
市级配套奖励 | 2024 年后获省级首台(套)奖励的项目 | 1:1 比例配套奖励(不重复享受) | 无 |
(一)首台(套)装备奖励
1、支持对象:符合《广州市首台 (套) 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 (2023 年版)》的装备产品,需为国内 / 省内首次研制,技术性能达到国内先进以上水平。
2、申报条件:
- 企业资质:广州市内注册的制造业企业,具备生产制造能力。
- 产品要求:已实现销售(到款额≥售价 60%)和量产(第 2 台 / 套以上订单),且用户与申报企业无股权控制关系。
- 知识产权:拥有核心技术的已授权发明专利(非外观 / 实用新型专利),转让专利需控股关系。
- 自主化率:≥70%(国内自主知识产权设备 / 部件价值量占比)。
- 售价门槛:成套装备≥100 万元,单台设备≥20 万元,总成 / 核心部件≥1 万元。
(二)自主创新装备产业化奖励
1、支持对象:实现国产替代的创新装备产品,需符合《指导目录》且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申报条件:
- 企业资质:同首台(套)奖励。
- 产品要求:已实现销售(到款额≥售价 60%)和量产(第 2 台 / 套以上订单),用户无股权关联。
- 知识产权:同首台(套)奖励。
- 自主化率:≥90%(整机自主化率)。
- 售价门槛:同首台(套)奖励。
- 排他性:不可同时申报市级首台(套)奖励,专利不得重复使用。
三、常见问题解答
Q1:首台(套)与自主创新奖励的核心差异?
A:首台(套)奖励针对首次研制的装备(自主化率≥70%),奖励单台 / 套及首批次部件;自主创新奖励针对国产替代装备(自主化率≥90%),奖励前 20 台(套 / 批次)且有效期 3 年。
Q2:知识产权要求有何共同点?
A:均要求已授权发明专利,且专利内容需与产品核心技术相关。转让专利需控股关系,同一专利不得重复使用。
Q3:量产如何定义?
A:需签订第 2 台(套 / 批次)以上订单,且到款额≥售价 60%,证明形成规模化生产能力。
当前,广州正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此次专项资金的落地,标志着 “政策 + 市场” 双轮驱动装备产业升级的又一关键举措。随着首台(套)装备的不断突破,广州制造业将在核心技术自主化、产业配套本地化的道路上迈出更坚实的步伐,为 “制造业立市” 战略奠定稳固基石。
需要规划申报,可向凯东张工咨询:189-2243-6484(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