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通知相关要求如下:
一、评价、认定和复核对象
(一)2025年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2025年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到期复核;
(四)2019、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期复核。
二、申报时间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7月15日前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
1、广州、佛山和东莞市:10月15日前
2、其他:9月25日前
三、申请条件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
1、常规条件
- 通过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指标综合评分,总分需达到60 分以上,且各单项指标得分不低于以下要求:
创新能力 ≥20 分
成长性 ≥15 分
专业化 ≥15 分
- 具体指标:
创新能力(满分 40 分)
知识产权:与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Ⅰ 类高价值知识产权 1 项得 20 分,Ⅱ 类 1 项得 5 分)。
研发投入:上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5% 得 20 分,1% 以下得 0 分)。
成长性(满分 30 分)
收入增长: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15% 得 20 分,0% 以下得 0 分)。
资产负债率:上年度资产负债率(≤55% 得 10 分,>75% 得 0 分)。
专业化(满分 30 分)
领域方向:主导产品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得 10 分,其他领域得 5 分。
收入占比:主营业务收入占比≥70% 得 20 分,<50% 得 0 分。
2、直通车条件(满足其一即可直接认定)
- 近三年内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
- 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 / 示范企业等荣誉。
- 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 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实缴额)≥500 万元。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核心认定标准(需是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1、细分市场:从事特定细分领域时间达到2 年以上。
2、研发投入: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100 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比重≥3%。
3、营收或融资:
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 万元;
或近 2 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实缴额)≥2000 万元。
4、评价得分≥70分或符合直通车条件:
- 近三年获省级科技奖励(排名前三)或国家级科技奖励(排名前五);
- 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1000 万元;
- 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6000 万元;
- 近三年进入 “创客中国” 全国 500 强企业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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