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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被提前公开,导致外观设计专利被宣告无效!
来源: | 作者:广州凯东知识产权官网 | 发布时间: 2024-12-27 | 288 次浏览 | 分享到:


外观设计专利提前公开后被宣告无效的情况,通常涉及到专利法中关于新颖性和先申请原则的规定。以下是对此情况的详细分析:

一、外观设计专利提前公开的影响

  1. 丧失新颖性:

    • 根据专利法,能够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必须具备新颖性。新颖性要求该外观设计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在申请日之前已经公开,那么该外观设计就丧失了新颖性,因此可能无法获得专利权,或者即使获得专利权后也可能被宣告无效。

  2. 沦为公有技术:

    • 一旦外观设计专利被提前公开并丧失新颖性,该外观设计就沦为了公有技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不再受专利权的保护。

二、外观设计专利被宣告无效的情形

  1. 缺乏新颖性:

    • 如前所述,如果外观设计专利在申请日之前已经公开,那么该专利就缺乏新颖性,因此可能被宣告无效。

  2. 缺乏原创性:

    • 外观设计专利还需要具备原创性,即该外观设计是申请人独立创作完成的,没有抄袭或模仿他人的设计。如果被发现存在抄袭或模仿行为,该专利也可能被宣告无效。

  3. 与在先权利冲突:

    •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与他人的在先权利(如商标权、著作权等)发生冲突,那么该专利也可能被宣告无效。

三、如何避免外观设计专利被宣告无效

  1. 保密意识:

    • 在申请专利之前,申请人应具备强烈的保密意识,避免将专利产品提前投放到市场中或通过网络等形式对外发布专利信息。

  2. 及时申请:

    • 一旦确定了要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应尽快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以确保该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之前处于未公开状态。

  3. 避免抄袭模仿:

    • 申请人应确保所申请的外观设计是独立创作完成的,没有抄袭或模仿他人的设计。

  4. 了解在先权利:

    • 在申请专利之前,申请人应了解并确认所申请的外观设计不会与他人的在先权利发生冲突。


外观设计专利提前公开后被宣告无效的情况通常是由于丧失了新颖性所导致的。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申请人应增强保密意识、及时申请专利、避免抄袭模仿以及了解在先权利等。同时,在申请专利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律师或专利代理人的帮助,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并降低被宣告无效的风险。需要处理专利事宜,可以联系凯东张工:189-2243-6484(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