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商标注册是基于《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简称“马德里议定书”)所建立的国际商标注册体系。马德里联盟由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所适用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所组成。马德里商标注册具有覆盖范围广、手续方便快捷、费用相对低廉的优点。
马德里商标注册是基于《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简称“马德里议定书”)所建立的国际商标注册体系。马德里联盟由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所适用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所组成。马德里商标注册具有覆盖范围广、手续方便快捷、费用相对低廉的优点。
一、马德里商标注册条件
申请人资格:申请人必须是中国为原属国的法人或者自然人,并在我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拥有我国国籍。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则不能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商标要求: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获得注册的商标,也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并被受理的商标。
二、马德里商标注册流程
准备材料:包括商标图样、商品或服务清单以及具体的注册国家或地区等。
提交申请:商标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可向任一缔约方的商标主管机关提出申请,也可通过直接或通过代理机构以书面方式向某一缔约方提交申请。马德里商标申请仅需向每一个缔约方提交一份申请。
形式审查:各国商标局将对国际注册申请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国际局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齐全、表格填写是否正确、申请书填写内容是否规范、国际局所附的各种证明文件是否齐备并符合规定。
受理与缴费:如果申请符合要求,国际局将下发《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国际局缴纳国际注册规费。
公告与异议:在公告期内,任何人对该商标的异议都可以提出。如果任何一国驳回申请或被驳回,其他缔约国就可以向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管理局提出异议申请,直到所有成员国都驳回申请,该申请才会被驳回。
注册完成: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局将核准注册并予以公告。
三、马德里商标注册费用
马德里商标注册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基础注册费:653瑞士法郎(黑白图样)或903瑞士法郎(彩色图样)。
补充注册费:每个指定缔约方收取100瑞士法郎,要求单独规费的缔约方除外。
附加注册费:如果商品/服务的类别超过3个,每增加1个类别,需增加100瑞士法郎。
单独规费:某些国家会要求收取单独规费,具体金额因国家而异。
四、马德里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与续展
马德里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一般为10年,但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1979修改版),在国际局注册的商标的有效期实际上为20年,并可根据规定条件续展。自国际注册之日起满5年时,该注册即与原属国在先注册的国家商标相独立。在注册有效期内,商标所有人可以提交续展申请以维持其注册。
五、马德里商标注册的变更与转让
在马德里商标注册后,如果商标所有人的名称或地址发生变更,需要提交变更申请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同时,马德里商标也可以进行转让,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马德里商标注册是一种高效、经济的国际商标注册方式,但也需要申请人具备一定的条件和了解相关的流程和费用。需要申请注册商标,可以向凯东张小姐咨询——19830704689(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