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7个区(宝安、福田、南山、龙岗、盐田、坪山、龙华)已开放高新技术企业复议机会,针对评分未达70分的企业。复议时间从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3日不等。优先推荐条件包括净资产或销售收入增长率评分错误、拥有Ⅰ类知识产权等。申请材料需包括复议申述报告、综合评价表、申请书等。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真实完整的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深圳针对高新评分未达到70分的情况,已有宝安、福田、南山、龙岗、盐田、坪山、龙华区共7个区陆续发布了高新技术企业复议的通知 。以下是对这一复议机会的详细归纳和整理:
一、复议背景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用打分制,在科技创新方面,如果综合评分达不到70分以上,则没有资格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然而,在认定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评分错误或遗漏,导致企业未能通过认定。为了给企业一个申诉的机会,多区已经开放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复议机会。
二、复议区域及时间
根据公开发布的信息,以下区域已经开放了复议机会,并给出了具体的受理时间:
福田区:
宝安区:
龙岗区:
龙华区:
受理时间:2024年11月13日前。
复议对象:未通过的企业(综合评分未达到70分)。
南山区:
受理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
复议对象:国高评审分数不到70分。
坪山区:
盐田区:
三、复议优先推荐条件
多个区域在复议过程中,给出了优先推荐的条件,主要包括:
净资产增长率评分或销售收入增长率评分,出现2分(含)以上的评分错误,且该项评分错误直接导致评审结果改变的。
企业拥有Ⅰ类知识产权,但知识产权数量评分小于7分(不含)的。
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加分项应加未加的。
获得授权的Ⅰ类知识产权的企业。
国家、省、市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公司等市、区重点支持的企业。
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获奖企业。
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团队依托企业。
此外,一些区域还根据当地情况,给出了其他优先推荐条件,如“四上企业”、重新认定未通过企业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中“成长指标”得分高、销售收入大、增长快的企业等。
四、复议材料
申请复议的企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以2024年福田区为例,其他区域可能略有不同):
高新技术企业复议申述报告:格式自拟,包括得分异议情况说明及原因,盖公章,注明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系统截图,含“综合评价是否符合认定条件”的专家评审意见。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完整版材料:线上提交的所有材料,含所有附件。
2021年(或前一年度)国高证书复印件(如有):如企业是前一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则须提供该证书复印件。
其他证明材料:
如企业拥有Ⅰ类知识产权,但知识产权数量评分小于7分的,应提供Ⅰ类知识产权等资料。
如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加分项应加未加的,应提供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有关材料。
因审计报告、专审报告或纳税申报表不符合要求被财务专家否决的企业,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供相关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专审报告或纳税申报表。
五、注意事项
请企业务必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提交复议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复议材料应真实、完整、准确,如有虚假材料或遗漏信息,将影响复议结果。
企业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复议规则和流程,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科技创新局或相关机构。
2024年高新申报未通过的企业,密切关注当地复议通知,抓住机会提交申诉材料!需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辅导服务,可以联系凯东张小姐——19830704689(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