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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指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形式上、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
二、技术合同认定条件与范围
1、认定条件:
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技术中介合同可申请认定登记。
合同的研究开发人、让与人、受托人以及培训人、中介人等应在合同成立后向所在地区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认定登记申请。
申请时,应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
2、认定范围:
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等五类(简称“五技合同”)。
不属于技术合同登记范围的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产品和零部件的加工、生产、维修、销售和业务承揽等。
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有什么好处
能保证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让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其次,一旦被认定,这些合同就能享受免征增值税,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信贷和奖励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具体政策规定:
1、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免征增值税。
2、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免征增值税的具体规定
(1)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2)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应当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4、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具体规定
(1)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其中:专利技术,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的外观设计。
(2)技术转让所得的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 - 技术转让成本 - 相关税费
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
同时,可以计入技术转让收入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是指转让方为使受让方掌握所转让的技术投入使用、实现产业化而提供的必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产生的收入,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的与该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与该技术转让项目收入一并收取价款。
技术转让成本,是指转让的无形资产的净值,即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在资产使用期间按照规定计算的摊销扣除额后的余额。
相关税费,是指技术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有关税费,包括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合同签订费用、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及其他支出。
技术转让所得的计算简单来说,就是居民企业通过技术转让合同获得的收入,减去转让这个技术的成本和相关的税费。这里说的收入不包括卖设备、仪器这些东西的钱,也不包括跟技术转让不太相关的咨询、服务、培训的收入。成本就是这个技术本身的净值,也就是它的计税基础减去已经摊销的部分。相关税费就是在转让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各种税费,除了企业所得税和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之外的费用。
四、技术合同类型
1、技术合同分为以下五类,简称“五技合同”:
(1)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与合作开发合同);
(2)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与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
(3)技术许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
(4)技术咨询合同(包括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5)技术服务合同(包括技术培训合同与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承包、技术入股合同,可视具体内容分别或整体归入前款五类合同之中,但不得将合同中非技术性部分混入技术合同内。
2、下列内容签订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登记范围:
(1)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
(2)产品和零部件的加工、生产、维修、销售和业务承揽,设备的安装和保养,货物的运输、仓储和保管,劳务协作,建筑工程承包;
(3)生活服务、商品中介等非技术性服务;
(4)各类学校(班)对学员进行的教学培训及为学员安排的生产实践;
(5)国家、地方计划内的科技项目和非独立的科技经营与技术咨询机构承担的本单位科技项目。
五、认定登记流程
1、申请:技术合同依法成立后,由合同卖方当事人(技术开发方、转让方、顾问方和服务方)在技术合同成立之日起一定期限内(通常为30日内),凭完整的合同文本和有关附件,向所在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2、受理: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合同形式、签章手续及有关附件、证照进行初步查验,确认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3、审查认定: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申请登记的合同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
4、办理登记:对符合技术合同条件的技术合同进行分类,填写技术合同登记表,编列技术合同登记序号,在技术合同文本上填写登记序号,加盖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发给当事人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对于非技术合同或不予登记的合同应在合同文本上注明“未予登记”的字样。
5、核定技术性收入:核定的技术交易额要在技术合同中单独载明。技术开发合同或者技术转让合同包含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内容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得的报酬,可以计入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规范技术市场、保障合同双方权益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措施。当事人应按照规定申请认定登记,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需要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可找凯东张小姐——19830704689(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