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是指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不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虚构创新业绩、服务绩效,单独或者勾联提交各类专利申请、代理专利申请、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等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专利申请的初衷和专利法的相关规定。

具体来说,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可能包括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同时或者先后提交发明创造内容明显相同,或者实质上由不同发明创造特征或要素简单组合变化而形成的多件专利申请。
所提交专利申请存在编造、伪造或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
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与申请人、发明人实际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明显不符。
所提交多件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系主要利用计算机程序或者其他技术随机生成。
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系为规避专利性审查目的而故意形成的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或设计常理,或者无实际保护价值的变劣、堆砌、非必要缩限保护范围的发明创造,或者无任何检索和审查意义的内容。
为逃避打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监管措施而将实质上与特定单位、个人或地址关联的多件专利申请分散、先后或异地提交。
不以实施专利技术、设计或其他正当目的倒买倒卖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或者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或者其他机构或个人,代理、诱导、教唆、帮助他人或者与之合谋实施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如果遇到了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
了解定义和表现形式: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以及它的各种表现形式。这有助于判断所遇到的专利申请是否属于非正常申请。
核实并反馈情况:仔细核实所收到的非正常申请通知,确认是否确实存在非正常申请的情况。如果认为专利局的认定有误,可以向专利局提供相关证据和说明,证明其申请是合理且符合规定的。
依法申诉或寻求救济:如果认为专利局的处理决定有误,可以依法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查其专利申请。在申诉过程中,应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来支持其主张。若专利局的处理对申请人的权益造成实质性损害,还可以考虑通过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等途径寻求法律救济。
调整申请策略:为了避免未来再次出现非正常申请的情况,申请人应对其专利申请策略进行调整。例如,加强申请前的技术调研和评估工作,确保所申请的技术方案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同时,合理控制申请数量和节奏,避免盲目追求数量而忽视质量。
对于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相关部门也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不予减缴专利费用、通报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扣除非正常申请专利的数量、不予资助或奖励等。对于情节严重的行为,还可能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申请人应充分了解其定义和表现形式,核实并反馈情况,依法申诉或寻求救济,并调整申请策略以避免未来再次出现类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