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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八批广东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
来源: | 作者:广州凯东知识产权官网 | 发布时间: 2024-09-17 | 37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申报时间

2024年08月22日 至 2024年09月30日

二、申报条件

  1. 牵头单位要求:

    • 长期从事某领域研究开发且有持续的研发投入,在该领域有核心竞争力。

    • 具备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承担并较好完成国家或行业重点研发项目经验的企业、科研院所或高校。

    • 牵头单位为企业的,原则上近三年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5亿元,对省重点支持领域、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牵头企业可适当放宽。

  2. 整合能力:

    • 牵头单位要有整合产学研合作基础资源的能力,有较强的技术转移和扩散能力,有较丰富的成果转化和商业化经验。

    • 成员单位应包含相关行业领域内若干家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号召力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主体。

  3. 研发平台与资源:

    • 牵头单位要有完善的研究开发平台,有先进的科研基础设施、仪器装备,以及研发高端人才,具备为技术创新发展提供支撑的能力。

  4. 信用与合规:

    • 近三年有严重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单位,不得成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

  5. 建设方案与资金:

    • 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必须有明确清晰的建设方案。

    • 珠三角地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组建资金(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组建资金(注册资本)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

  1. 申报材料准备:

    • 由牵头单位填写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 申报材料需包含明确清晰的建设方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协议、资金组建方案、各项规章制度、产业技术联盟备案证明等)。

  2. 提交与审核:

    • 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纸质文件一式三份,电子文件一式一份。

    • 符合建设条件的牵头单位需根据时间安排,提交正式有效的申报材料至所在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 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审核申报资料,提出推荐意见并填报汇总表,于规定时间(如2024年9月30日前)将经审核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盖章的汇总表(均需附电子光盘文件1份)报送至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造业创新处)。

四、支持政策与资金补助

对于成功入选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广东省将提供一系列支持政策与资金补助,包括:

  • 资金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将给予省级财政资金的支持,补助资金不高于项目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不含税)总额的40%,具体额度根据项目情况而定。

  • 政策扶持:鼓励各地市加强对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指导支持,相关政策支持将作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遴选的加分项和重要考量要素。

  • 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推动创新中心在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平台建设、测试验证、中试孵化、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能力建设,提升制造业整体创新水平。

2024年第八批广东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是广东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严格的申报条件和流程安排,旨在选拔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作为牵头单位,共同推动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建设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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