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常说:
“不到长城非好汉”,去北京一定要登上万里长城!
现在有人调侃:
“去到长沙不喝一杯茶颜悦色,也算是白来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杯小小的奶茶,成了长沙这个地方的一个特色美食名片之一。
如果你喜欢茶饮,提起茶颜悦色或是提起长沙,那么都会想到相互彼此的联系。
难得走出长沙一次,在武汉进行驻扎的茶颜悦色,更是引发了当地人群“喝奶茶”的狂热之情!
不但是人山人海,万人空巷,黄牛也蠢蠢欲动发一笔“横财”,将一杯奶茶加价100到200元售出。
当然,想要捞一笔的不止是“黄牛”也还会有同行的竞争对手!
茶颜“悦”色和茶颜“观”色,有点分不清。
IP君前排提示,茶颜“悦”色才是红遍长沙,走向全国的“正牌”茶饮品牌。
然而店铺开得多、商标名称红得快,并不就是一定注册得快,于是乎,看似山寨的茶颜“观”色,先行对茶颜“悦”色进行了商标侵权诉讼。
即使茶颜“悦”色自2013年12月在长沙开办第一家店至今,已拥有近两百家分店。而茶颜“观”色却仅在2019年投入市场。
但茶颜“观”色的负责人认为,其商标早在2008年登记注册,早于后者的2013年。
所以,茶颜“观”色认为:
看似“正品”被大众认可的茶颜“悦”色才是侵权方,于是将对方告上的法庭。
然而长沙法院很快认定茶颜“悦”色并不侵权,原因简单来讲就是:
1、跟茶颜“观”色本来的服务性质并不相同
2、茶颜“观”色一直没有投入使用,茶颜“悦”色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著名度和显著性。
3、虽然是一字之差,但图片、图片与图片在字形、含义及构图组合后的整体结构上均存在较大差异。
4、茶颜“悦”色属于一个整体商标,不能进行拆分解读。
茶颜“观”色先挑起的战火,如今官司失利;茶颜“悦”色当然不会就此罢休,决定痛打落水狗还以颜色。
2021年1月4日,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案,在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开庭。
原告方茶颜“悦”色认为:
自己是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奶茶店,非常火爆,而被告方使用与原告店铺相似的装饰装潢,属于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被告在长沙开设的茶颜“观”色奶茶店,是在原告的知名度已经很高后开设的。被告在后使用商标,应负有避让义务,但被告完全未履行。
而被告茶颜“观”色则认为原告有点赶尽杀绝的意思在里面:
“商品装潢和服务装潢是两个概念,在此前商标权纠纷的案件中,原告认为自己提供的是商品,不是服务,所以不构成对被告43类商标权侵犯。
在本案中,却又认为自己提供的是服务,认为被告假冒了原告服务装潢,这是完全矛盾的。不能原告什么好处都占了。”
目前此案件还在审理中,只不过IP君觉得,茶颜“观”色估计距离告别茶饮界的日子,快要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