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黄埔区2022年度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经营贡献奖、成长壮大奖兑现工作
申报期限
2023-07-28至2023-08-17
具体扶持方式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经营贡献奖
(一)按其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对比前两年度最高值存量部分的12%、增量部分的60%给予奖励,最高5000万元:
(二)单个扶持年度内,一家企业仅对照上述条件享受一次经营贡献奖。
(三)企业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分为存量部分和增量部分两个部分,取企业扶持年度的前两年度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最高值作为基数A,企业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为B。
1、若B>A,则增量部分=B-A,存量部分=A,经营贡献奖计算公式为:A×12%+(B-A)×60%;
2、若B≤A,则增量部分=0,存量部分=B,经营贡献奖计算公式为:B×12%;
(四)已登记在册的规模以下企业首次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的,入统当年不享受本条奖励。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成长壮大奖
对当年营业收入12亿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的;当年营业收入7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当年营业收入4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5%以上的;当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按其当年营业收入的1‰给予奖励,最高300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经营贡献奖
申请本奖励的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现代服务业企业。
(二)从事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当年营业收入达到0.5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6%以上。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成长壮大奖
申请本奖励的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现代服务业企业;
(二)从事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当年营业收入和增速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
(三)已登记在册的规模(限额)以下企业首次成长为规模(限额)以上企业的,入统当年不享受本条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