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开展2023年区级文化产业园区认定工作
申报期限
2023-07-01/2023-07-21
具体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
申报认定的企业或机构应为园区(基地)实际运营管理机构,其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申报条件
1、园区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区文化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有较为完整且切实可行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规划。
2、园区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运营管理机构,具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和硬件环境保障,并具有合法、完备的审批手续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土地、消防、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3、园区以文化产业为主导,集聚10家以上的文化企业,且文化企业数量占园区企业总数的50%以上。
4、园区具有鲜明的产业定位和特色,在本区具有代表性或领先性。
5、园区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园区场地属自有物业的,须产权清晰;属租用物业的,租赁合同期不少于5年,在租赁期内不变更用途;属合作、委托等形式运营的,要求运营期不少于5年,运营期内不变更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