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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300万支持款项,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专题发布
来源: | 作者:1 | 发布时间: 2020-08-20 | 92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积极探索部门间横向联动新机制,促进科技体系与业务体系有效融合,进一步完善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体系,现发布2020~2021年度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专题申报指南。



专题内容 


01广东省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建设

● 申报内容


重点在特种设备安全、智慧税务等领域建设广东省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中心,搭建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业规划、人才培养、科技服务一体化综合性创新平台,为提升政府部门行政效率、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 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直有关部门、中直驻粤有关单位直属单位或归口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等,鼓励产学研合作,参与单位不少于1家。


(2)具备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应资质,必要的工作场所、仪器设备。在相应领域具有一定的行业积累,人员队伍结构合理,技术创新和集成能力强。


(3)具有将重大科技成果向社会推广应用或规模生产转化的能力。


(4)行业管理部门出具推荐函,并提供相关政策支持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


(5)申报名称统一为“广东省+领域+科技协同创新中心”。


(6)制定省协同创新中心三年建设方案,突出提升行业管理部门行使业务职能和推动行业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背景和意义、建设目标和实施绩效、重点任务、科技项目、组织保障等。


● 支持方式


由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申报,每个部门可推荐1个;省级财政采用事前无偿资助方式,每个省协同创新中心支持强度为300万元。


02省直部门协同创新重点项目

● 申报内容


重点在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体育、中医药、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防震减灾等领域围绕提升行业公共服务能力,开展行业共性技术攻关和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应用示范。


● 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管理部门直属单位或归口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等。


(2)具备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应资质,必要的工作场所、仪器设备。在相应领域具有一定的行业积累,人员队伍结构合理,技术创新和集成能力强。


(3)行业管理部门出具推荐函(,并提供相关政策支持项目实施。


(4)提供政策依据,如国家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国家对广东考核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考核文件、其他相关政策文件。


● 支持方式


由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申报,每个部门推荐不超过2项,优先推荐省协同创新中心依托单位申报;省级财政采用事前无偿资助方式,支持强度为100万元/项。


申报时间


●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9月16日17:00


● 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