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2021年度乐从镇促进企业提质增忧发展扶持资金(鼓励企业提升规摸部分)的通知
申报期限
2022-12-23截止
对首次升规入库企业进行扶持奖励
工业企业
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每家给予奖励资金10 万元。
其中,企业首年入库奖励5万元;如第二年仍达到入库标准并实现营业收入与去年相比有正增长奖励3万元;
如第三年仍达到入库标准并实现营业收入与去年相比有正增长奖励2万元。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
对符合条件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每家给予奖励资金6万元。
其中,企业首年入库且实现销售额与去年相比增长15%以上奖励3万元;如第二年仍达到入库标准并实现销售额与去年相比增长15%以上奖励2万元;如第三年仍达到入库标准并实现销售额与去年相比增长15%以上奖励1万元。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对符合条件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每家给予奖励资金10万元。
其中,企业首年入库奖励5万元;如第二年仍达到入库标准并实现营业收入与去年相比增长10%以上奖励3万元;如第三年仍达到入库标准并实现营业收入与去年相比增长10%以上奖励2万元。
对规模以上在库企业进行扶持奖励
工业企业
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不超5亿元,同比增长超过10%以上,给予10万元奖励。
年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不超过10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上,给予20万元奖励;年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不超过20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上,给予30万元奖励;年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10%以上,给予50万元奖励。
批发企业
年销售额达到10亿元以上、不超20亿元,同比增长超过20%以上,给予3万元奖励。年销售额达到20亿元以上、不超过50亿元,同比增长20%以上,给予5万元奖励;年销售额达到 50亿元以上、不超过80亿元,同比增长20%以上,给予10万元奖励;年销售额达到8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20%以上,给予20万元奖励。
零售企业
年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不超过1亿元,同比增长15%以上,给予3万元奖励。年销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不超过5亿元,同比增长 15%以上,给予5万元奖励;年销售额达到 5 亿元以上,同比增长15%以上,给予10万元奖励。
住宿和餐饮企业
年营业额达到5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同比增长10%以上,给予3万元奖励。年营业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同比增长10%以上,给予5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