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觉得应聘者不行~
应聘者觉得HR和企业也有问题。
如今网络招聘平台发达便捷,双发交流一有什么冲突,就直接开始Battle。。
当然,一般来讲在平台交流都是十分礼貌的,毕竟客套话谁都会说,HR对到场面试的人数还有考核指标,大多数都是“有求必应”。
但只要一到公司的面试现场,那么所有的矛盾和问题都会激发出来。
近日,一张深圳某公司的面试表问题调查表在网上流传。
而这些问题大多数都是在“在违法的边缘试探”!
其中就包括:是否接受晚上无偿加班、周末无偿加班、拖延提成发放、拖延工资、双休变单休、休息时间处理公事、晚上或周末培训开会、试用期不卖社保等令应聘者非常反感的问题。
这14个提问,其中涉及的行为大部分违反劳动法,个别问题虽然不违法 ,但也不合理。
就拿最为经常提及到的加班为例子,在劳动法当中,加班是需要给予相应的报酬。
《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超过8小时算加班,每天加班最多不超过三小时,每个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另外,加班也有严格的时间规定每日不得超过1-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休息日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补休。安排补休的,不计算加班时间。
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或法定休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安排补休的方式,折抵加班时间。
最后,10月10日,该公司工作人员称:“没有一个标准答案,只是一个(调查),对面试结果没有影响。”
但不得不说,这家企业可谓是出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