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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核电站污水泄露再掀波澜!环境管理该如何进行保障?
来源: | 作者:广州凯东知识产权官网 | 发布时间: 2022-08-02 | 497 次浏览 | 分享到:


福岛核电站废水的事端还没有进行良好的处理,不负责任地“放任自流”可谓是引起国际的声讨!



然而如今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根据日媒报道:


原本因受地震影响,原计划10日重启的美滨核电站3号机组,再次出现泄漏7000升核污染水,放射性活度推测值达220万贝克勒尔(Bq)。



尽管关西电力称该事故未对外界造成影响,但这样的说法事实上跟福岛“排放核废水无害”一样,毫无说服力。



在中国、韩国以及美国等欧美国家和地区纷纷对日本出口进行严格监管的同时。


关于对工厂企业的环境生产安全问题,在国内再一次引起了高度的重视!



体系认证流程

环评报告编制

环评报告,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报告的编制是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预见性评定。


环评批复

“环评”是政府要求的,各项目需完成环评报告并上报至环保局。


排污许可证

新建项目必须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向环保部申领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排污许可证,其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应作为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重要依据。


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制定的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按照相关文件进行编制,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要求,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受理部门备案。


试运行

企业新建项目在试运行阶段,可能会产生实际的排污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要求,企业必须取得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


环保竣工验收

环保竣工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


自主验收

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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