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广州市2022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
申报期限
2022-08-05截止
具体扶持方式
加大支持力度
强化对节水标杆及水效领跑者企业、园区的政策支持,鼓励地方设计多元化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落实促进工业绿色发展的产融合作专项政策,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为相关企业、园区提供担保、信贷等绿色金融支持。
推动行业对标
总结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的最佳实践,适时将领跑者企业、园区先进节水技术纳入国家鼓励的技术目录,鼓励企业、园区开展水效对标活动,广泛开展节水技术、标准、管理体系培训,增强企业、园区节水能力建设,引导企业、园区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节水服务企业、节水设备制造企业等第三方机构的作用,为企业提供节水诊断、节水技术改造等服务。
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区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获得节水标杆及水效领跑者企业、园区的宣传力度。通过现场会、发布会、推荐会等多种形式,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带动全行业用水效率整体提升。允许获得水效领跑者称号的企业、园区在参评产品的宣传中使用水效领跑者标识。
具体申报条件
遴选对象
依据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2022年度遴选对象主要是钢铁、炼焦、石油炼制、乙烯、氯碱、氮肥、现代煤化工、纺织染整、化纤长丝织造、造纸、啤酒、味精、氧化铝、电解铝、多晶硅、船舶制造、铁矿采选等17个行业工业企业,以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
基本要求
(一)申请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2、有取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3、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或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年用水量超过10万立方米的独立法人企业;
5、2021年主要产品的水效指标达到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要求,且为领先水平;
6、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7、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8、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
(二)申请重点用水园区水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2、有取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3、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4、满足国家绿色工业园区中水效指标要求,且水效为领先水平;
5、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6、建立节水管理制度,主要企业有配套的节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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