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
申报期限
2022-06-21至2022-06-28
凯东知识产权
大致扶持方式
方式一
强化梯度培育
方式二
加强政策支持
方式三
开展精准服务
方式四
优化发展环境
方式四
加强动态管理
具体申报条件
申报要求
1、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申请,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愿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审核坚持公平公正,企业只要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
2、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概念需按《办法》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3、对于已列为我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对于与我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
推荐和初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初核和推荐工作。择优组织符合申报要求企业填写“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初审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
审核公布。我部组织对各地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并发布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
推荐和复核。复核工作以地方为主,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符合申报要求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填写“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复核材料要求。要坚持严标准、进行严把关,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对于未通过复核的“小巨人”企业,也需说明原因。复核申请书及佐证材料留存备查。
审核公布。我部将组织专家重点从企业规模、创新能力、合规经营、产业导向等方面,对各地复核推荐企业进行形式审核,视情况对企业进行抽查,确定并发布通过复核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为加强政策衔接,在该名单发布前,原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在该名单发布后,原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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