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大厂商的裁员消息继续频出!
B站的“录音们”事件,被曝出厂内的管理层想通过“制定不可能任务”让员工离职。
5月27日,微博知名博主“王落北”爆料B站总监开裁员动员会的46分钟内部录音引发关注。28日,网上出现自称B站员工人士回应,录音是自己在内部会议所录,目的是对发言领导的不当言论向公司内部投诉,而录音的内容也只涉及该领导个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而B站正是打着这样的算盘为员工定下了高额的KPI考核制度,到时候就能够以业绩不达标为理由,将员工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不给予一分钱的赔偿!
这样真的可行吗?
专家表示,用人单位以“不胜任”解除劳动合同,一旦发生争议,法院将对此作出全方位的审查和考量,而有相关研究显示,此类劳动纠纷中,用人单位的败诉率颇高,败诉的理由包括劳动者对绩效考核制度、目标和考核结果不认可等。
针对裁员,B站未回应财新。但公司此前曾告诉媒体“(裁员)传闻不实,近期有部分业务调整,因此伴随人员调整。没有大规模裁员。”
而有着同样裁员问题的,还有曹操出行!
据了解,多位曹操出行员工反馈,曹操出行正在裁员,多位员工称已收到公司协商离职通知,收到通知当天即走,部分员工的赔偿为“n+2”。
相比于前者的“小手段”,曹操出行算得上是较为良心了。
什么情况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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