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争议,武大郎是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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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凯东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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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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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武大郎,你首先会想到什么?潘金莲还是水浒传?武松还是烧饼?
说到武大郎,你首先会想到什么?潘金莲还是水浒传?武松还是烧饼?
最近,小编看到一张商标驳回通知书刷屏了朋友圈,商标的名称正是武大郎三个字。之所以在朋友圈广为关注,主要是因为它被驳回的理由:“武大郎”为我国烈士,用作商标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小编经过查询,通知书所提及的商标为第40018052号“武大郎”商标,该商标申请使用在第25类服装; 童装; 内衣; 驾驶员服装; 雨衣; 戏装等商品。
此则驳回通知一经网络传播,在知识产权圈内引发一阵热议。有网友表示,武大郎是烈士?
据相关网站查询的结果来看,武大郎确为革命烈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14日证实确有此事。有代理公司称,同名的有位武大郎确实是烈士,驳回文件已被商标局收回,称会重新下发审查意见。
禁止英雄烈士姓名用作商标
英雄烈士作为商标被驳回是有理由的。
2018年4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全面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该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由此看来,商标局的驳回是依法驳回。
小编以“武大郎”为关键字在系统中检索发现,相关的注册信息达几十条。虽然第40018052号“武大郎”商标没能注册成功,其中不少武大郎商标就已成功注册。
对此,也有网友认为,中国地大人多,出现重名的现象也很多。比如,在相关的网站查询时发现同为《水浒传》人物的林冲也是记载的革命烈士等等。
禁止将烈士姓名用作商标,那么与烈士重名的人申请商标该怎么办呢?欢迎大家来探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