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广州凯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一站式服务

咨询补贴热线:18924021984

020-87674321

新闻动态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李小龙女儿索赔2.1亿,“真功夫”商标侵权。
来源: | 作者:凯东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 2019-12-26 | 1205 次浏览 | 分享到:
真功夫摊上事了!据媒体报道,近日真功夫被李小龙的女儿李香凝(Shannon Lee)告上了法院,双方的纠纷出在了真功夫的形象商标上。这个漫画人物的形象,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已逝的功夫巨星李小龙,甚至不少人误以为李小龙是真功夫的形象代言人。


而事实上,真功夫和李小龙之间没有任何授权关系。按照李香凝的说法,真功夫这样的涉嫌侵权的行为已长达15年之久。在此基础上,其李香凝参考明星的代言费,决定向真功夫索赔2.1亿元!今天(12月26日)一早,真功夫公开回应表示,案件刚由法院立案,真功夫将积极研究案情、准备应诉。



真功夫涉嫌侵权的商标


由于使用酷似李小龙形象图标长达15年,真功夫被Bruce Lee Enterprises,LLC(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李小龙公司”)起诉至上海二中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在媒体版面上连续90日澄清其与李小龙无关,并赔偿经济损失2.1亿元和维权合理开支8.8万元。


李小龙公司的法人代表为李小龙的女儿李香凝。李小龙早在1973年就已逝世,至今已过去46年,该如何计算他肖像的商业价值,索赔2.1亿的金额从何而来?



据公众号"娱理工作室",李小龙公司代理律师叶芳表示,该案索赔额的测算,主要参照同类功夫巨星成龙的商业价值确定。如在2010年至2014年间,格力电器支付给成龙的代言费为每年1400万元,李小龙公司曾咨询成龙国际集团得知,2019年成龙代言的市场报价为一年3000万元。“名人代言费每年都在增长,真功夫2004年开始侵权,李小龙公司最后折中取值,确定了一年1400万元为赔偿依据,真功夫侵权15年,最后共计索赔2.1亿。”叶芳表示。公开资料显示,李小龙有一子一女,其中女儿李香凝出生于1969年。

据悉,目前,在美国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李小龙的形象、姓名等商标专利均专属于李小龙公司、基金会和李香凝母女。





真功夫在其官方微博也做出了回应:真功夫系列商标,是由公司申请、国家商标局严格审查后授权的,我们已经使用了15年。我们的商标是否侵权,多年前也曾有过争议,但我们的商标一直没有被判定侵权或者撤销的行政或司法结论。时隔多年后被起诉,我们也很疑惑,我们正积极研究案情、准备应诉。





根据网络上查阅的资料,真功夫前身“168甜品屋”成立于1990年,创始人为潘宇海。小店的生意很是红火,于是1994年,潘宇海的姐姐潘敏峰与姐夫蔡达标以4万元正式加盟了这家店,甜品店由此扩大为了经营粥粉面的蒸品店。


2004年,蔡达标邀请著名品牌策划人叶茂中为其策划品牌形象,以便将品牌推向全国正是在叶茂中的操刀下,真功夫启用了酷似李小龙的“功夫形象”。结果,真功夫真的如预料般一炮而红。据界面新闻报道,真功夫目前在全国拥有600多家直营门店,营收超过50亿。


据公众号"娱理工作室",李小龙公司代理律师叶芳表示,2004年,真功夫曾委托叶茂中团队对其商标图案进行知识产权登记,登记书备注信息为:“真功夫图形”内容为由李小龙功夫造型图案及“真功夫”、“蒸的营养专家”文字组合组成的造型图案。





律师整理的2004年-2016年,真功夫所用商标与李小龙形象对比。“从登记书的内容可以确定,真功夫知道他们是在使用李小龙形象。”叶芳称,真功夫创始人蔡达标曾拒绝叶茂中公司“与李小龙后人联系取得授权”的建议,这种行为属于对李小龙肖像的恶意使用。


叶芳表示,商标图案登记之后,真功夫还申请了“功夫龙”形象的其它品类注册商标。





据界面新闻,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分析表示:“李小龙公司应该是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对真功夫提起诉讼,诉讼争议点在于,真功夫的‘功夫龙’人物形象造型是否为李小龙肖像的卡通化,对此被告可以否认,并举证是该形象是自己设计的动漫形象或是其他人的肖像。”


对李小龙公司而言,此次维权难点还在于,被告真功夫可以抗辩称,已把该形象注册成为商标,作为注册商标在使用,那么双方可能会面临商标纠纷。由于上海法院不负责商标侵权案件,原告需要到北京的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进行商标无效的行政程序,理由在于这些商标侵犯了李小龙的在先肖像权。


根据《商标法》第45条,侵犯在先权利的商标无效,应当在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之内提出。


查阅中国商标网可以留意到,真功夫近年来已获得了不少“功夫龙”形象的注册商标,其中部分商标的注册时间已超过了5年,对于这些商标,游云庭表示,李小龙公司可能只能通过诉讼获得一定的赔偿,但很难制止真功夫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