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2021年度广州市荔湾区第二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申报期限
2021年11月15日截止
申报范围
本次民生科技专项和科学研究专题旨在紧密围绕荔湾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医疗卫生、教育、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境保护、绿色节能、智慧社区、智慧停车、医药健康、5G应用、茶科技,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方面的科学技术问题,组织应用研究,提升科技服务社会发展的能力,使科技成果为惠民、富民作出贡献,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支持重点
卫生科研专题
2021年计划支持约20个项目,其中:
1、支持卫生健康重大科技项目2项以内,每项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内;
2、支持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项目3项以内,每项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
3、重点卫生科研项目5项以内,每项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内;
4、一般卫生科研项目10项以内,每项10万元以内。原则上支持中医名科建设及关键治疗技术的科技攻关项目占项目总数比例不低于30%。
以上优先支持项目负责人有抗疫一线工作经历或扶贫经历的项目。
对于申请经费1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求项目验收指标必须含有1项以上成果获奖,或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鼓励申请经费1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项目验收后申请科技成果评价,评价完成后经我局报给市科技局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后可申报省级、国家级科学技术奖。
教育科研专题
2021年计划支持约24个项目,其中:
1、支持教育重大科技项目2项以内,每项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内;
2、支持学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3项以内,每项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
3、重点教育科研项目3项以内,每项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内;
4.一般教育科研项目15项以内,每项10万元以内;
5.2022年荔湾区科普讲解大赛组织项目1项,每项10万元。
以上优先支持项目负责人有扶贫或支教工作经历的项目。对于申报经费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承担过区级以上课题并结题验收,且要求项目验收指标必须含有1项以上成果获奖,或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鼓励申请经费1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项目验收后申请科技成果评价,评价完成后经我局报给市科技局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后可申报省级、国家级科学技术奖。
科学研究专题
2021年计划支持不超过14个项目,其中:
1、疫情防控信息化专项项目1项,重点支持通过研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科技信息化手段,实现重点人群排查快速化、便捷化、精准化,每项110万元以内。
2、重点科研项目4项以内,主要支持智慧社区、5G应用等方向,每个方向100万元以内。
3、一般科研项目8项以内,主要支持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绿色节能、智慧停车、医药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茶科技等方向,每项20万元以内。
4、科技企业培育项目1项,重点支持相关单位提高科技企业服务能力,充分发掘荔湾区潜力科技企业,围绕荔湾区科技创新载体和科技企业针对性地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辅导、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辅导、科技人才摸查等科技服务,每项20万元以内。
以上专题中,智慧社区方向项目建议由街道下属事业单位联合企业申报,经费采取前资助方式,其余项目经费支持方式为分批资助,立项后拨付50%,验收后拨付50%。
申报条件
一
申报单位必须是在荔湾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普基地、行业协会、医疗机构、与我区范围内的行政或事业单位合作的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并在荔湾实际运营一年以上,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
二
项目必须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惠及民生有重大联系;
项目有较强的创新性,技术水平处于市内先进水平或以上;
项目有比较扎实的前期研究基础和明确的应用推广价值;
三
项目研究成果具有可以预期的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
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应能提供并承诺安排项目部分自筹资金
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