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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关于开展广州市白云区2021年度重点“四上”企业和总部企业认定及扶持申报的公告
申报期限
2021年9月29日2021年10月15日
重点“四上”企业可享受以下扶持措施
重点“四上”企业落户扶持措施
对于新引进年度或新注册年度到认定年度不满 3 个自然年且营业收入和经济贡献总额保持正增长的重点“四上”企业,在认定年度一次性给予10万元扶持资金。
企业办公用房扶持措施
对于新引进年度或新注册年度到认定年度不满3 个自然年的重点 “四上”企业,且在我区无自有办公用房,可享受以下办公用房扶持措施之一:
1、企业在我区租用办公用房的,按照实际签订的合同金额核算,每平方米最高 200 元的月租金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扶持资金最高 50 万元。
2、企业在我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购房签订的合同金额核算,按照购房价款1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扶持资金,扶持资金最高50万元。企业获得上述办公用房扶持资金后,3年内办公用房不得出租出售,不得改变用途,否则应退还已经获得的扶持资金。
重点“四上”企业突出贡献扶持措施
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重点“四上”企业,根据在我区经济贡献增速、在我区经济贡献增量、重点“四上”企业认定次数,每年按照以下标准给予最高 50 万元的扶持资金,该扶持资金不与重点“四上”企业落户扶持资金叠加,可获得的扶持资金金额计算方式如下:F=(D/3)×E×H×20%。
其中:F为扶持资金金额。F最高值为50万元。D 为企业在我区连续被认定为重点“四上”企业的次数,(D/3)的上限值为2。E为该企业认定年度上一年度在我区经济贡献额增量,E=E1— E0×1.10,E1 为该企业认定年度上一年度在我区经济贡献额,E0 为 E1 之前两个年度的在我区经济贡献额中的最高值。当该企业上一年度在我区经济贡献增速小于10%时,H取值为0;该企业上一年度在我区经济贡献增速大于或等于10%时, H取值为1。
重点“四上”企业高管团队扶持措施
为充分发挥企业高管团队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高管团队按照以下标准给予扶持资金:
1、上一年度经济贡献总额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重点“四上”企业可获得 5 万元高管团队扶持资金。
2、上一年度经济贡献总额1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重点“四上”企业可获得10万元高管团队扶持资金。
3、上一年度经济贡献总额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重点“四上”企业可获得15万元高管团队扶持资金。
4、上一年度经济贡献总额5000万元至1亿元的重点 “四上”企业可获得25万元高管团队扶持资金。
5、上一年度经济贡献总额 1 亿元(含)至 3 亿元的重点“四上”企业可获得 35 万元高管团队扶持资金。
6、上一年度经济贡献总额 3 亿元(含)以上的重点“四上”企业可获得 60 万元高管团队扶持资金。
重点“四上”企业高管团队扶持措施
为充分发挥企业高管团队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高管团队按照以下标准给予扶持资金:
1、上一年度经济贡献总额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重点“四上”企业可获得 5 万元高管团队扶持资金。
2、上一年度经济贡献总额1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重点“四上”企业可获得10万元高管团队扶持资金。
3、上一年度经济贡献总额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重点“四上”企业可获得15万元高管团队扶持资金。
4、上一年度经济贡献总额5000万元至1亿元的重点 “四上”企业可获得25万元高管团队扶持资金。
5、上一年度经济贡献总额1亿元至3亿元的重点“四上”企业可获得35万元高管团队扶持资金。
6、上一年度经济贡献总额3亿元以上的重点“四上”企业可获得60万元高管团队扶持资金。
我区上一年度经济贡献总额达30万元以上的“四上”企业可享受以下服务和政策
申请人才入户指标
企业可申请的指标数由区科工商信局以当年度我区获得市分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数量为基础,按照企业上一年度经济贡献总额为标准进行分配,具体申报流程以区科工商信局年度专项通知为准。
柏拉图申请人才随迁子女入学指标
申请人应当满足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其随迁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的要求,企业可申请指标数由区科工商信局按照企业上一年度经济贡献总额为标准进行分配,具体申报流程以区科工商信局年度专项通知为准。
申请发放人才绿卡和云聚英才卡
企业可申请的指标数及申报流程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年度专项通知为准。
申请发放人才就医绿色通道服务卡
企业可申请的指标数及申报流程以区卫生健康局年度专项通知为准。持卡人可享受优先挂号、优先缴费、优先取药、住院免收押金以及每年一次在南方医院白云分院的优惠体检等服务,需住院治疗的优先入住南方医院白云分院特需病房。
政务服务绿色通道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绿色通道办理业务窗口专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等其他区级专业大厅的主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绿色通道办理业务窗口专窗,实现“四上”企业前台业务快速专窗受理。
加大对总部企业的支持力度
标杆企业扶持措施
对首次进入世界500强企业的全球总部,一次性给予1亿元扶持资金;对首次进入世界500强企业的区域总部或中国500强企业全国总部,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扶持资金;对首次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全国总部,一次性给予500万元扶持资金。以上扶持资金不进行叠加,若企业同时申请市同类型扶持措施,则我区也按上述标准进行扶持。
总部企业落户扶持措施
对于新引进年度或新注册年度到认定年度不满 3 个自然年的总部企业,根据产业分类、经济贡献情况、落户年限、实缴资本等不同情况,在认定年度按以下标准一次性给予最高1000万元扶持资金,可获得的扶持资金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F=(D/5000)×T×R。其中:F为扶持资金金额。F 最高值为1000万元。D为实缴资本(万元),(D/5000)的上限值为1。T为经济贡献总额,R为扶持比例:
1、对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R取值为1/2。
2、对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业企业,R取值为1/4。
3、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外的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管理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农业,R取值为1/6。
4、对房地产业企业,R取值为1/60。若联合申报主体申请总部企业落户扶持措施,则以联合申报主体的数据来核定扶持资格和扶持资金金额。
新引进或新注册总部企业办公用房扶持措施
对于新引进年度或新注册年度到认定年度不满 3 个自然年的总部企业,且无自有办公用房,可享受以下办公用房扶持措施之一:
1、企业在我区租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签订的合同金额核算,每平方米最高200元的月租金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扶持资金最高100万元。
2、企业在我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实际购房签订的合同金额核算,按照购房价款1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扶持资金,扶持资金最高100 万元。企业获得上述办公用房扶持资金后,3年内办公用房不得出租出售,不得改变用途,否则应退还已经获得的扶持资金。若联合申报主体申请总部企业办公用房扶持措施,则以联合申报主体的数据来核定扶持资格和扶持资金金额。
总部企业成长扶持措施
对于首次被认定为总部企业的存量企业,在认定年度一次性给予20万元扶持资金,若联合申报主体申请总部企业成长扶持措施,则以联合申报主体的数据来核定扶持资格和扶持资金金额,该扶持资金不与总部企业落户扶持资金叠加。
总部企业突出贡献扶持措施
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总部企业,根据在我区经济贡献增速、在我区经济贡献增量、总部企业认定次数,每年按照以下标准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资金,该扶持资金不与总部企业落户扶持资金叠加,可获得的扶持资金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F=(D/3)×E×H×20%。其中:F 为扶持资金金额。F最高值为100万元。D为企业在我区连续被认定为总部企业的次数,(D/3)的上限值为 2。E为该企业认定年度上一年度在我区的经济贡献增量,E=E1﹣E0×1.06,E1为该企业上一年度的在我区经济贡献额,E0为E1之前两个年度的在我区经济贡献额中的最高值。
当该企业上一年度在我区经济贡献增速小于 6%时,H取值为0;该企业上一年度在我区经济贡献增速大于或等6%时,H取值为1。
总部企业高管团队扶持措施
为充分发挥企业高管团队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高管团队按照以下标准给予扶持资金:
1、上一年度经济贡献总额100万元至3000万元的总部企业可获得20万元高管团队扶持资金。
2、上一年度经济贡献总额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总部企业可获得30万元高管团队扶持资金。
3、上一年度经济贡献总额5000万元至1亿元的总部企业可获得50万元高管团队扶持资金。
4、上一年度经济贡献总额1亿元至3亿元的总部企业可获得80万元高管团队扶持资金。
5、上一年度经济贡献总额3亿元至5亿元的总部企业可获得120万元高管团队扶持资金。
6、上一年度经济贡献总额5亿元至7亿元的总部企业可获得160万元高管团队扶持资金。
7、上一年度经济贡献总额7亿元至9亿元的总部企业可获得200万元高管团队扶持资金。
8、上一年度经济贡献总额9亿元至11亿元的总部企业可获得280万元高管团队扶持资金。
9、上一年度经济贡献总额11亿元以上的总部企业可获得 360 万元高管团队扶持资金。
总部企业人才租房扶持措施
对在我区无住房且在我区居住的总部企业人才,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租房扶持资金,企业可获得的指标数计算方式如下:F=(D/1000)﹣E。其中:F 为享受人才租房扶持措施的指标数,最高值为20个。D为该企业认定年度上一年度经济贡献总额,(D/1000)向上取整。E为该企业上一年度在我区享受人才公寓的总人数。企业人才名单由企业内部自行决定。
总部企业可享受以下服务和政策
申请人才入户指标
企业可申请的指标数由区科工商信局以当年度我区获得市分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数量为基础,按照企业上一年度经济贡献总额为标准进行分配,具体申报流程以区科工商信局年度专项通知为准。
申请人才随迁子女入学指标
申请人应当满足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其随迁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的要求,企业可申请指标数由区科工商信局按照企业上一年度经济贡献总额为标准进行分配,具体申报流程以区科工商信局年度专项通知为准。
申请发放人才绿卡和云聚英才卡
企业可申请的指标数及申报流程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年度专项通知为准。
申请发放人才就医绿色通道服务卡
企业可申请的指标数及申报流程以区卫生健康局年度专项通知为准。持卡人可享受优先挂号、优先缴费、优先取药、住院免收押金以及每年一次在南方医院白云分院的优惠体检等服务,需住院治疗的优先入住南方医院白云分院特需病房。
政务服务绿色通道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绿色通道办理业务窗口专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等其他区级专业大厅的主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绿色通道办理业务窗口专窗,实现总部企业前台业务快速专窗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