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
申报期限
2021年10月8日截止
具体扶持方式
省科学技术奖设5个奖种,分别为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合作奖。省科学技术奖实行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定标是指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实行按等级提名,提名者应合理选择一个提名等级,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级参评。突出贡献奖、科技合作奖不分等级。
定额是指突出贡献奖授奖人数不超过2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授奖数量总数不超过3项,一等奖授奖数量不超过50项,二等奖授奖数量不超过125项;科技合作奖授奖数量不超过5项。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项目奖励人数依次不超过30人、15人、10人,单位数依次不超过15个、10个、8个,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不奖励完成单位。
提名者资格和要求
提名者资格
提名分为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以下单位和个人可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者:
1、省人民政府各有关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
2、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科学技术行政部门;
3、省实验室,具有提名资格的学会、行业协会、社会力量设奖机构以及其他组织机构;
4、省内两院院士、我省获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之一、省突出贡献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提名者要求
提名者应遵守提名规则和程序,规范提供有关材料,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在提名、答辩、异议处理等工作中承担相应责任。
提名者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者的真实情况,严格依据评审标准提名,提出被提名者的奖种、等级。突出贡献奖、科技合作奖不分等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按等级标准提名、评审,特等奖采取提名者提名和省科技厅组织提名相结合的方式。自愿申请撤销拟授奖的项目,须隔一年才能再次被提名。
1、专家提名:专家提名时,须先向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提名人院士证书或获奖证书等身份证明。省奖励办收到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提名者资格的,由省奖励办发送提名账号和密码。符合提名者资格且工作单位不相同的3位专家可联合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奖,且每位专家每年只能参与1次提名。联合提名的专家中与被提名者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提名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第一提名专家为责任专家,对提名资料、答辩、异议处理等负主要责任。提名专家不可被提名为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候选者。
2、单位提名:应在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提名,提名奖种和数量不限。社会组织机构应按照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和程序等要求,认真遴选和提名。
被提名者的条件
突出贡献奖
提名在我省从事自主创新工作,为建设科技创新强省做出重大突出贡献的科学家。
自然科学奖
提名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进一步强调被提名者在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方面的独创性贡献。其成果仅限在国内立项。要求必须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专著,并且公开发表时间应为2年以上。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专著的作者。
技术发明奖
提名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方法、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进一步强调重大技术发明在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方面的成效。鼓励提名来自企业界,做出有助于打造“专精特新”企业的重大技术发明的优秀技术发明人。要求成果的核心技术必须已获得授权发明专利。项目的前3位完成人都必须是本项目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之一。
科技进步奖
提名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促进我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进一步强调被提名者在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和区域发展重大科技问题,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上的贡献和成效。鼓励提名以企业牵头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和由粤东西北地区牵头或在粤东西北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的优秀科技成果。要求必须提交已获授权的知识产权证明、已发布的标准规范或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
科技合作奖
提名对我省科技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境外个人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