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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南沙工作」第二批金融服务业扶持奖励兑现申报开始,为期一个月
来源: | 作者:广州凯东知识产权官网 | 发布时间: 2021-08-17 | 841 次浏览 | 分享到:



项目内容

2021年南沙金融服务业扶持奖励兑现(第二批)申报工作

申报期限

集中申报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至9月16日。

包含项目

1、项目引进奖

2、申请上市奖

3、融资租赁企业

4、股权投资企业

5、要素平台业务奖等


一共14大项目内容奖项


重点奖励节选

项目引荐奖

(一)引荐重点持牌法人金融机构

对引入重点持牌法人金融机构,按企业首次实缴注册资本额的1.5‰标准计算,给予引荐机构最高500万元奖励。


(二)引荐重点发展金融企业

1、对引入重点持牌法人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功能性区域总部、专营机构的,一次性给予引荐机构10万元奖励。


2、对引入A类、B类重点发展金融企业、重点持牌法人金融机构专业子公司的,按企业首次实缴注册资本额的1.5‰,给予引荐机构最高300万元奖励。


(三)引荐上市企业

1、对引入企业落户3年内在境外上市,或完成辅导验收并在国内主板、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给予引荐机构50万元的奖励。对直接引进上市企业的,给予引荐机构50万元的奖励。


2、对引入企业落户1年内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给予引荐机构10万元的奖励。


上市扶持奖(辅导备案登记)

境内直接上市的后备上市企业,办理证券主管部门辅导备案工作的,南沙区给予200万元奖励。


上市扶持奖(股权激励)

(一)后备上市企业授予员工股权激励,在公司上市后,员工处置前述股权激励,按照其地方经济贡献的80%给予奖励;


(二)区内已上市企业授予员工股权激励,员工个人的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取得激励股权或处置前述激励股权,按照其地方经济贡献的80%给予奖励;


(三)后备上市企业或区内已上市企业以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等形式作为员工股权激励实施平台,上市后的后备上市企业员工或区内已上市企业的员工从股权激励实施平台获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投资性收益收入及“股权转让所得”收益收入,按照其地方经济贡献的80%给予奖励。


上市扶持奖(股转中心和新三板)

(一)企业于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进行股权转让交易的,除享受市补贴外,南沙区给予30万元补贴;


(二)企业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进行股权转让交易的,除享受市补贴外,南沙区给予50万元补贴。


(三)企业成功进入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创新层的,南沙区给予100万元补贴。


(四)企业成功进入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的,南沙区给予150万元补贴。


上市扶持奖(境内上市)

(一)区内企业在国内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并成功上市,南沙区给予400万元奖励;


(二)辅导备案办理工作在区外完成后再将工商、税务关系、统计关系新迁入南沙区,并在南沙区成功上市,企业成功上市后一次性给予800万元上市奖励;


(三)企业上市后再将工商、税务关系、统计关系新迁入南沙区,南沙区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励。


上市扶持奖(境外上市

对申请企业上市扶持奖的区内上市企业,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在与中国证监会签署了备忘录的国家、地区资本市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南沙区按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对其境内业务运营主体给予不超过800万元的奖励。


上市扶持奖(完成辅导验收)

完成证券主管部门辅导验收工作的,南沙区给予200万元奖励;


由于可申报项目(一共14大项),申报条件和奖励详细繁杂。对此,小编不在这里一一进行列举。


想要了解更多的项目及申报条件和奖励详情,可以点击“阅读全文”进行了解。


https://qiye.gzns.gov.cn/eisw/news/notice/details/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