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关于开展2021年院士工作站资助申报工作
申报期限
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9月6日
办理时限
42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项目重点
扶持方式
资助经费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经费支持采取后补助方式,分两期等额拨付。
申请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南沙新区及其受托管理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政策实施以来,申报单位获得上级院士工作站专项立项支持。
申请材料
1、《2021年院士工作站资助申请表》;
2、申报单位注册登记证明;
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若是授权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须另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
4、获批院士工作站证明文件;
5、《南沙区院士工作站阶段性评估表》及其有效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