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关于组织申报“金融10条”金融机构 办公场地租金补贴
申报期限
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13日开放申报。
适用地区
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
补贴方案
一
对新注册设立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在本区内租用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每月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给予场地补贴,连续补贴3年,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对金融机构的办公用房补贴不超过企业实际支出。
(一)实际租金未达到每月每平方米50元的,以实际租金给予补贴。租赁期以租赁发票上载明或覆盖的期限为准。
(二)本条所称租用办公用房是机构租赁且自用的房屋,不包括附属食堂、车库、仓库等。机构享受租金补贴期间,办公场所不得对外转租、分租,不得擅自转变办公场地用途。已在我区购买土地的企业,不再享受办公用房补贴。
二
对新注册设立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在本区内购置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购买房价的10%一次性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000万元。对金融机构的办公用房补贴不超过企业实际支出,获得补贴的办公用房5年内不得对外租售。
(一)申请购买办公用房补贴的金融机构,购买时间应当在本政策措施有效期内。本条所称购置办公用房是指金融机构购买且自用的房屋,不包括附属食堂、车库、仓库等。
(二)金融主管部门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实地核查机构申请补贴的办公用房实际使用情况。
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
已落户黄埔区且已获得“金融10条”项目落户奖励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全国性牌照保险中介机构及一级分支机构。
申报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