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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第一部分:2021年“人才10条”2.0版有关项目申报工作
适用区域
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
项目类别
创业类与创新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遴选、创业英才、高端人才服务机构、新入户奖励、培训补贴、技能提升奖励、竞赛奖励、引进奖励、技能人才培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高技能人才引才奖励、产教融合示范区(基地)运营经费补贴、医疗团队引进、医学领军人才配套奖励、儿科医护人员住房补贴等项目。
创业类与创新类
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
申报时间
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16日
相关待遇
创业类与创新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自入选之日起管理期5年。满足相关条件的人才可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
申报条件
1、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善于吸附和转化前沿科技成果、善于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并作为团队带头人在本区重点产业领域创办企业。其创办企业具有独立有效、处于国内外前沿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市场前景广阔。
2、为企业主要创办人。
3.首次到本区创办企业时间应在2017年5月17日后。
4、原则上创办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12个月,且申报人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
5、创办企业实缴货币出资不少于500万元,或在最新一轮融资后的估值不少于2000万元。
同一企业申报不超过1人。
创业英才
申报时间
2021年创业英才申报常年受理,并根据申报项目的数量和时间节点,采用集中评审和随报随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相关待遇
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投资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项目奖励50万元;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项目奖励100万元。
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1、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一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
2、为企业主要创办人,本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企业估值达到1亿元的,本人持股比例不低于20%。
3、外籍人员须取得合法工作许可、居留许可。
4、申报人或申报单位或所申报的项目均未获得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各级人才计划团队项目立项资助。
(二)申请企业条件
1、企业成立或迁入我区时间不超过2年,且实缴货币出资1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经营场地在区内,如区外有经营场地,本区经营场地面积应占总面积50%以上,且高级管理人员、研发团队应在本区工作;
3、属于本区重点引进的IAB、NEM等主导产业;
4、获得风险投资机构累计500万元以上投资,且风险投资资金应已到账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高端人才服务机构认定
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集中审核。
相关待遇
相应政策扶持
申报条件
1、已在本区办理工商登记,且实缴货币出资不少于300万元的企业法人,或在本区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且开办资金不少于300万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2、在本区拥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场地及基本办公设施;
3、有5名以上全职从事招商和人才引进服务的工作人员,了解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政策并熟悉本区投资环境;
4、在2021年1月1日之前2年内,已引进5名以上高端人才到本区创办企业。
新入户奖励
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
相关待遇
新入户奖励为一次性发放,标准如下: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5万元;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3万元;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万元。
申报条件
单位和申请人均应符合对应条件:
(一)单位条件:工商注册地、税务管理关系、统计关系在本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且经营范围中不含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内容。
(二)入户本区条件:入户时间应在2017年5月17日后且申请人入户本区不超过3年。
(三)学历学位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社保缴纳条件:入户后在申请单位工作并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且申请时社会保险关系仍在该单位,社会保险费无补缴、代缴情况。
(五)年龄条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申请时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
(六)其他条件:
1、从事科技创新及服务的各类机构工作的申请人须为未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
2、人力资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须是该公司中高层管理岗位且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等在本区公司的非劳务派遣人员。
培训补贴
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待遇
每人每年最高3500元。具体补贴标准按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各职业及专项职业能力补贴标准和广州市黄埔区职业培训目录及资助标准执行。
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区户籍人员、本区就业人员、持有本区有效居住证人员;
(二)已取得广东省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证;
(三)同一人1年内可申请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同一工种证书仅可申请1次。
技能提升奖励
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待遇
分别给予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1000元、2000元、4000元的奖励。
申报条件
申请本奖励的个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取得广东省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本区企业、科研机构、科技创新及各类服务机构工作连续满1年且申领奖励时社会保险关系仍在该单位;
(二)工作岗位与证书工种相匹配;
(三)同一人才可多次申请,再次申请时,应取得高于现有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技能竞赛奖励
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区级技能竞赛奖励于获奖后直接发放,市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于获奖后1年内提出申请。
相关待遇
分别给予本区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5000元、4000元和3000元奖励。
分别给予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竞赛获奖者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
申请本奖励的个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本区企业、科研机构、科技创新及各类服务机构工作满1年;
(二)已获区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办的技能竞赛奖项;
(三)申领奖励时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区。
引进奖励
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满足条件1年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待遇
分别给予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每人2000元、4000元和6000元的奖励。
申报条件
申请本补贴的个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首次进入本区企业、科研机构、科技创新及各类服务机构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在同一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少于6个月;
(二)已取得广东省核发的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工种属于广州市紧缺工种目录的;
(三)工作岗位与证书工种相匹配;
(四)须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后的一年内提出申请,且申请时社会保险关系仍在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