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广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补助(2020年意见征求稿)申报指南
提议时间
如对该征求意见稿有任何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7月23日前提出
补助方式
本指南涉及的补助方式为事后补助,所获得的财政资金由受补助单位自主统筹管理使用
新药临床研究补助
补助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新启动临床研究的新药项目的单位可申请该类补助,以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时间作为试验启动时间。
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临床试验涉及共同申请单位的,须由第一单位提出补助申请,且需获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补助标准
分两个档次补助:
(1)对1类生物制品、1类化学药、1类中药,按临床 I、II、III 期分别给予200万元、300万元和 500万元补助;
(2)对2类生物制品、2类化学药、2-6类中药,按临床I、II、III期分别给予100万元、150万元和250万元补助。
未按临床I、II、III期启动临床试验的新药项目,可按就高原则给予补助,同一项目不重复支持。
在以上两个档次补助的基础上,对于委托广州地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开展临床试验的,补助资金额度再相应增加50%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补助
补助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取得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证书的企业可申请该类补助,以注册证号记载的年份为准,要求注册证书在此次网上提交补助申请截止时间以前仍在有效期内。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涉及共同注册单位的,须由第一单位提出补助申请,且需获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补助标准
分四个档次补助:
(1)取得 NMPA 批准的创新医疗器械目录中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证书的,分别给予300万元、500万元补助;
(2)按要求完成临床试验并取得重点支持领域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证书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补助;
(3)无需开展临床试验,取得重点支持领域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证书的,分别给予25万元、50万元补助;
(4)取得非重点支持领域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证书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补助。同一注册证书不重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