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2021年广州市番禺区产业领军人才集聚工程各项目申报
申报期限
2021年8月6日截止
项目数量
共计16项
各大项目奖励详情
#01、杰出产业人才补贴专项
根据入选对象对番禺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程度,分三个等次,分别为:一等奖1名,一次性补贴500万元;二等奖2名,各一次性补贴100万元;三等奖2名,各一次性补贴50万元。上述补贴40%给予个人或团队成员,60%给予其单位作为专项工作经费。
对获一等奖的人才授予“禺山卓越贡献人才”荣誉称号,对获二、三等奖的人才授予“禺山杰出贡献人才”荣誉称号。
#02、创新创业领军团队专项
(一)人才经费资助
对入选的创业领军团队、创新领军团队,分120万元、100万元和80万元三个等次给予人才经费资助,主要用于团队成员的工薪补助、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分两期拨付,首期50%经费,已注册企业的在评审通过后拨付,未注册企业的在完成企业登记注册及人员到岗后拨付;剩余50%经费在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
(二)项目经费资助
1、创业领军团队
给予两种资助方式选择
2、创新领军团队
资助额度原则上按评审通过的项目预算的50%确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一等奖最高1000万元,二等奖最高800万元,三等奖最高500万元。分三期拨付,项目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30%经费;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50%经费;项目实施5年内其研发产品累计销售收入达到预期目标的,拨付其余20%经费。
#03、创新领军人才专项
给予50万元人才经费资助,主要用于创新领军人才的工薪补助、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分两期拨付,首期50%经费在评审通过且人员到岗后于2022年拨付,剩余50%经费在2023年中期评估通过后于当年拨付。
#04、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专项
给予50万元人才经费资助,主要用于工薪补助、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分两期拨付,首期50%经费在评审通过后次年拨付,剩余50%经费在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
#05、产业高端人才补贴专项
根据获奖人2021年度对番禺区发展的贡献给予一定额度贡献补贴,最高不超15万元。
#06、急需紧缺人才补贴专项
根据获奖人2020年度对番禺区发展的贡献给予一定额度贡献补贴,最高不超5万元。
#07、成长型企业人才补贴专项
给予20万元人才经费资助,分三期拨付,首期40%经费在评审通过后拨付,评选第二年入选者尚在申报单位任职且企业仍保持在规模以上的再拨付30%,评选第三年入选者尚在申报单位任职且企业仍保持在规模以上的拨付其余30%。
#08、高层次人才补贴专项
(一)对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的生活津贴,分2年等额拨付。已获番禺区高层次人才补贴,重新认定为更高层次人才的给予差额补贴。
(二)对广州市“岭南英杰工程”按不超过广州市资助补贴资金的50%予以资助并按培养期拨付。
区属单位柔性引进的广州市杰出专家和广州市优秀专家,经审核,可按本条对应标准的50%给予资助。
#09、引才突出单位补贴专项
对入选的引才突出单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10、产学研创新平台专项
对大学城各高校在番禺区注册成立的产学研创新平台,并符合申报条件的,给予以下扶持,相关资助在项目入选后次年拨付。
(一)建设经费资助。产学研创新平台获得上级认定后,按其建设投入的30%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二)配套资助。对获得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的,给予60万元事后补助。
#11、接收准毕业生实习实训补贴专项
补贴具体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月补贴300元,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4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12、高层次人才购房租房补贴专项
(一)购房补贴:给予50万元补贴,分三期拨付。首期20万元在申领通过后拨付,自获得购房补贴年度起的第二年仍在番禺区服务、工作,所创办的企业仍在本区的再拨付20万元,自获得购房补贴年度起的第三年仍在番禺区服务、工作,所创办的企业仍在本区的拨付剩余10万元。
(二)租房补贴:按租房屋租金的50%给予补贴,上限为1500元/月,补贴期不超过24个月。
#13、高层次人才服务卡申领
(一)白金卡
医疗卫生便利服务、子女入学便利服务、区内国有旅游景点免门票等服务待遇。
(二)金卡
持金卡的高层次人才享受上述第5至第15项服务待遇。
(三)银卡
持银卡的高层次人才除享受上述第6至第15项服务待遇外,游览区内国有旅游景点享受门票团体票优惠。
#14、创业领军团队配套扶持专项
番禺区创业领军团队可获得以下配套补贴,相关补贴在申报次年进行拨付。
(一)工作场所房租补贴。对入选团队企业,在入选后3年内,每年给予工作场所租金的50%补助,单一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二)贷款贴息。对入选团队企业与项目研发产业化直接相关的贷款项目,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50%给予贴息,每个项目贴息时间最长2年,每家每年贴息不超过50万元。
补贴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15、“青蓝计划”创业项目配套扶持
创业企业参加区政府举办或组织参加的各类国内外会展,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对单家企业每年最多补贴3万元,可连续补贴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