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想到争议可能会很大,但可能没有想到会这么大。关于《新专利法的修正》,不少人(也有可能只是企业和知识产权代理人)都可谓是“一地鸡毛”。
我们来看一下一条时间线~
Q1
2021年1月27日
国知局: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
Q2
2021年3月3日
国知局:《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
Q3
2021年3月8日
多个省份,大量的专利遭到撤回。涉及影响到成千上万的机构和申请人。
Q4
2021年5月
《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改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Q5
2021年6月1日
最新《专利法》正式实施,同时暂缓实施部分内容
从《新专利法》的开始、高潮到结尾。由始至终,关于“非正常申请专利”的问题争议就没有停歇过。
即使有关部门多次明确该方案没有周旋的余地,并软硬兼施地要求申请方自行撤回专利申请。
但对于如何定义“非正常申请专利”,回答一直都是在“和稀泥”。
如今,各代理机构要迅速开展三期整改的通知已经下达,第二批“非正常专利申请”撤回命令也在前段时间再度发出。
只能说,在政策和疫情的双重影响下,今天的知识产权企业有点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