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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南海区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扶持申报
来源: | 作者:广州凯东知识产权官网 | 发布时间: 2024-02-21 | 440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镇(街道)经发办、各有关企业:

  为顺利组织开展2022年度南海区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扶持工作,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扶持办法》(南府〔2022〕66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企业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南海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企业,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二)2022年按时填报企业研发活动统计年报;

  (三)2022年按时填报两个季度或以上的研发经费投入季报;

  (四)2022年研发经费投入较2021年有增长;

  (五)完成2022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

  二、补贴比例

  (一)对研发经费投入有增长,且同比增长小于15%的企业,按照申报年度企业在税务部门核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数额的1%给予资金补贴(若企业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或前一年度的研发经费投入为0,按本条进行补贴);

  (二)对研发经费投入同比增长15%—20%(不含)的,按照申报年度企业在税务部门核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数额的1.5%给予资金补贴;  

       (三)对研发经费投入同比增长20%及以上的,按照申报年度企业在税务部门核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数额的3%给予资金补贴。

每家企业补贴上限为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申报指南)

  四、申报流程

  (一)本次研发经费投入增长扶持实施网上申报,请企业登录“佛山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填写。

  (二)企业系统填报提交后由镇(街道)经发办进行初审、区科技局进行复审,本年度奖励申报企业无需线下提交纸质件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于2024年1月23日开始,企业首次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17:00,镇(街道)经发办初审截止时间是2024年4月30日17:00,区科技局复审截止时间是2023年6月30日。企业逾期未首次网上填报或被审核部门退回后未按时重新提交视为放弃奖励。

  六、其他事项

  请各镇(街道)经发办协助通知辖区内企业申报。

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22日